19点48分。
还有两天赶集日了。
还可以休息两天。
两天后,得干活了。
干四天左右。
甚至五天。
母亲说,“我这样想,不用你姑爷开车带我们去了,你和我自己去。”(打理小姨家的茶果林)
我说,“为什么?”
母亲说,“处理完离我们近的地方,我一个人去你小姨家住,自己做估计得四天。加上我们全家和你姑爷一起去的一天,就是五天了。有点慢了,耽误很多事情。”
接着说,“不如你和我走路过去,我们处理完山上的一处,晚上去你小姨家休息,第二天去她家附近的,第三天也去附近的,第四天去离我们近的那片茶果林。晚上我们就回来了。这样在她家住了三个晚上。”
接着说,“我觉得这样好一些。”
我听着,觉得也可以。
我说,“也行啊。”
但还是想骑车去,说,“不然我们骑大舅车过去?”
母亲说,“这样麻烦。那条路没铺水泥,而且很抖,你也开不了。从另外一条路开过去,走路上去就更加麻烦了,走路都得一个半小时。”
我忘记了,我走过那条路,和另外一个屯的人去初中的时候走过一次。
后来在没有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