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七章 欲求中兴的中兴剑

诡三国 马月猴年 2221 字 3个月前

“无故”,这两个字就是极端的讽刺了,东西丢了,值守巡逻的人呢?清洁打扫的人呢?监督清点的人呢?既没有写什么惩罚,也没有什么其他的记载,就简简单单两个字“无故”,丢了就这样算了?

开什么玩笑。

这个可是皇帝亲自下令铸造的,并且还具备一定的象征意义,放在宫中也是按照四面的方位进行摆放的,明显是汉灵帝对于自己和大汉王朝的精神寄托之物,丢了之后怎么会轻易的就算了?怎么可能就一个“无故”,就算是结案了?

所以,这个“无故”,意味着当时发生了一些不可解释的事情。

“……熹平七年失其剑,先帝便改元光和。二年,时任京兆尹杨文先,会同司隶校尉阳方正揭发中常侍王甫,勒索忠良敛财无数,以七千万钱之名下狱,死于杖下,尸磔……”贾诩继续说道,像是说两个毫无关联的另外的话题。

斐潜皱眉,听着贾诩的话语,思索着。

改年号光和?

光和,和光,和光同尘?

要知道古代年号这个玩意,可不是像曹鸡肋一样,拿着鸡骨头就随口一说,必然是有一点含义。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这个年号,又代表了当时汉灵帝的什么心境?

再者,中常侍王甫?

杨文先?阳方正?

敲诈勒索,敛财无算之罪?

这个看起来很光明正大的理由之下,似乎掩盖这一点什么?

要知道早在光和之前,汉灵帝已经开始指使手下的宦官,在西园大肆的买卖官爵了,更何况七千万钱,呵呵,这个也就是两三个高官的价格而已……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当时汉灵帝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朝中官员,千石者,需纳千万钱,爵位另算,而地方官员则是倍之,同时不论大小官吏,但凡升迁,都需要投标,价高者才可得其位,这样一来,七千万钱看起来数量大,其实真的不算多少,要知道大汉王朝就不算朝中的官员,大大小小的各种郡就有百来个,横竖就只是价值两三个郡守位置而已。

更可况之前这个中常侍王甫可是权柄滔天,在他的授意之下,不说朝野当中的大小官吏,而且还搞死了一个宗亲王爷,就连汉灵帝的宋皇后,其实也是这个王甫在其中作梗,这样的一个得到汉灵帝极度宠信的大宦官,急转直下,因为贪污受贿的罪名直接在狱中就被杖死了,而且还不算完,死了还要被尸磔弃市,这才解了气……

这有多大的恨才会让汉灵帝如此?

难道只是因为那七千万钱么?

斐潜摸了摸下巴上的一层软软的胡须绒毛,皱着眉说道:“……文和之意,中兴剑失窃,与中常侍王甫有所关系?”

贾诩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但是从这些事件,一件件的进行推测来看,对于中常侍王甫正常来说,是没有偷窃中兴剑的必要的,也有很大的可能是冤枉的,然而可能在中兴剑失窃之后许多证据都指向了他,这就成为了汉灵帝心中的一个疙瘩,虽然在失窃之时没有立刻宣判,但是最后可能是汉灵帝的授意,或者是杨彪等人顺水推舟,就将中常侍王甫给收拾掉了。

“……后阳方正上疏,曰太学、东观足以宣明教化,请罢鸿都之选,以消天下之谤……后鸿都便废……”贾诩继续慢悠悠的说道,“……然此事尚未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