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派出所不受公社管辖,直管部门是县公安局,可毕竟在人家地盘上,只要不是原则问题,还是能给几分薄面的。
“知道了,你让人去医院,了解一下情况,这边交给我吧。”
“得嘞,听你的。”
吴队带上几个人,直接去了医院,而这位大队长,扭身进了审讯室。
经过一番审讯,得知了全貌,简单的很,狩猎队虎子,带着五六人去给钢铁厂送货,半路被拦住了去路。
他们要找苏宇,想扣下他们的货,让苏宇主动去见他们,这不就是找茬吗?然后几人发生争执,从而打了起来,虎子这边趁乱跑了一个人回来叫人。
而苏宇刚好在训练狩猎技巧,练习枪法射击,得到信息,想也没想带着人赶到,甚至没有放下枪,直接就跑来了。
又因为五个人打三十来人吃了亏,赶来的同伴急眼了,发生推搡,导致发生了打群架事件。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看,苏宇一方都没有错,毕竟你说要见苏宇,哪有这么请人的?带着三十人把人围了?还要扣下人家的货,不是抢劫是什么?
纵然他们的目的不是抢劫,但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的事实。
因为这批货还是钢铁厂需要的,就导致事态直接升级了,苏宇原单位是钢铁厂,所以直接通知了总厂那边。
采购科接到了信息,采购科副科长直接来了派出所,其一是证明身份,其二是问话。
而医院那边,姓魏的也醒了,并且通知了他家人,也简单做了笔录,大差不差,所以苏宇这边确实没错。
顶多就是动手太重了,好几个人断了肋骨,可话又说回来了,他们三十人打五个人的时候,下手也不轻,虎子身上挨了好几脚,其他人也被打的鼻青脸肿。
任谁看到自己兄弟被欺负那么惨,也不会太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