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整整休养了十天,内伤已经完全恢复。被痴疯子巴不易摔过的人,十天就能恢复如初的人只有林枫一人。
林枫的身子就像铁打的一般,无论受伤多么严重,都能比常人恢复的快,如果不是师父伏木子十多年来天天逼他吃各种药材,他现在或许早就死了,看到他身上的伤疤就会知道,他以前受过的伤有多严重。
宋成见林枫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咧着嘴笑了笑,道:“林大哥,你伤全好了?”
林枫道:“全好了,我们去好好吃一顿,吃的饱饱的好赶路。”
宋成嘿嘿一笑,道:“终于可以回家了。”
林枫瞥了宋成一眼,道:“谁说我要回林园了?”
宋成一愣,诺诺地问道:“我们——我们要去哪?”
林枫道:“去华山,你要是不愿意去就回林园。”
宋成急得脸都红了,急忙说道:“我不回林园,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林枫微微一笑,便走出了客栈,宋成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
……
宋成驾着马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他尽量让车行的稳一点,因为他知道,坐在车厢里的林枫基本上都是在看书,要是车太颠簸,林枫坐在车里一定很不舒服,字也看不清楚。
稀稀落落的十几户村子,有一幢房子格外显眼,只因为那幢房子上面酒旗又大、挂的又高。
宋成将车停在酒馆门前,扭过头朝车厢里的林枫说:“林大哥,这里有个酒馆,我们进去吃点饭再赶路吧!”
林枫直接从车厢里跳了下来,鼻子吸了吸,道:“没想到这么偏僻的酒馆,竟然有如此香冽的酒。让店伙计给马喂点细料,我们进去喝上几杯。”
宋成照料好马儿后,走进酒馆里时,林枫的桌上已经摆好了四盘菜、两壶酒。
林枫面前的杯子里已经斟满了酒,宋成面前却是一大碗米饭。宋成自从跟随林枫后,从来都是滴酒不沾,他要时时保持清醒的状态,他认为服侍林枫是他最重要的责任。
酒馆虽然很简陋,房子却并不小,或许这里是去华山必经之路的原因,小店的生意竟然还不错,除了林枫、宋成二人,还有一张桌子坐着三个人。看他们的神态和打扮,就知道都是江湖人。
林枫一进店里就看到了三人,其中一人还很有名气,江湖人都称呼他赵四爷。
幸好他们并不认识林枫,否则林枫这顿酒一定喝不清静。
店外一阵急促杂乱的马蹄声传来,接着便听一人扯着嗓子喊道:“这个小酒馆看起来不起眼,店里的酒闻着却很香,没想到这种地方竟然还有好酒,我们一定好好喝上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