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都的天空总是阴云密布,呈现灰濛濛的铁锈色。
淅沥小雨落在横跨泰晤河的石桥,亚麻衫的农夫推着板车,装满卷心菜和胡萝卜的麻袋上铺着一层羊毛毯。
“等到了集市,卖个好价钱,我回去给你炖蚕豆汤吃。”亚麻连衣裙的农妇戴着风帽,用手帕擦了擦农夫脸上的雨水,温柔地道。
农夫无声地笑了笑,他向来是寡言的,在集市上也不会叫卖,人人都说他内向,但他却娶了庄园马倌漂亮的女儿,她用公共炉烤出的面包,比贵族餐桌上的樱桃派还要香甜。
他没尝过樱桃派,味道想来和蘸了奶酪的面包差不多,听马倌说,这世上还有一群食飨师,只有他们烹调的食物才有资格摆上神祇的祭祀台。
农夫也想向神祇祷告,希望皮鞋匠答应让他的孩子成为学徒。那个皮鞋匠甚至识字,这实在了不起,只要卖了这些庄稼,孩子就筹齐了入门的银货。
板车的轱辘陷进桥上一处不显眼的石洞,农夫一个趔趄,摔倒在泥坑里。
“把女人和货留下,老东西,你就可以走了。”
农夫愣愣地抬头,他看见一伙山贼拦在石桥前。
山贼赤膊上身,纹着‘旋转手臂’的标志,那是一种符号,一种在无数人噩梦里出现的符号。
“你耳朵聋了吗?”为首的山贼尤为高大,腰间揣着单手斧,抱着粗壮的胳膊,狞声道,“那就别怪我——”
山贼已无法说出接下来的话。
因为,他看见了自己的身躯。
山贼瞪大眼睛,天旋地转之间,自己的身躯依旧站着,鲜血从颈部的伤疤喷涌而出,头颅已不翼而飞。
嘭。
头颅落地,骨碌碌滚在马蹄脚下,一柄钢剑滴答鲜血,泛着寒霜。
山贼们脸色皆变。
那是一名身穿板甲的年迈骑士,虬须虎目,高大魁梧。
常人两手才能挥动的巨剑,在他手里就像一杆轻巧的木棍。
就连他的坐骑都披覆着具装!在衣不蔽体的山贼看来,具装板甲的骑士就如同天神下凡!
噗通!
山贼们皆双膝跪地,嚎啕大哭。
“骑士老爷,我们错了,求求您原谅我们吧!”
弗卡斯声音低沉。
“我要是原谅了你们,我就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雨,雨势更大,冲散了血迹与腥味。
弗卡斯宽声安抚完农夫妇,在他们流着泪的感激声里折返,向叶芝低头禀告道:
“少爷,请恕我失责,耽搁了您的行程。”
叶芝摇了摇头,微笑道:“弗卡斯,你猛得就像一架高达。”
“高达是什么?”弗卡斯不解道。
“是一种机甲,中世纪的板甲骑士,就是机甲战士。”叶芝胡言乱语道。
鸡架?
弗卡斯愈发地困惑了。
好在他知道少爷的脾气,总会时不时蹦出一些新奇的词句,所以没有深究,换了个话题道:
“再过一小时就能进入伦都了,少爷,王城不让飞行坐骑直接进入,我们还是得骑马赶过去。”
叶芝微微颔首,听同行的托马斯·加尔文义愤填膺地道:
“伦都境内居然也有劫掠之主的信徒!真不知道狮心骑士团在做些什么,应该把贼窝全部铲除干净才是!”
弗卡斯叹了口气:“强盗就像野草,割完一茬还有一茬……”
“狮心骑士团是御林军,不会轻易出动。”叶芝顿了一下,道,“我倒是听说,冒险者公会时不时会发布剿匪悬赏,一些猎魔人也会偶尔从村镇处接下剿匪工作。”
“猎魔人和冒险者的区别在哪里?”钻牙忽然问。
“呃……冒险者良莠不齐,很多农夫拿着草叉就出门冒险了,能最终活下来成为低环乃至高环的寥寥无几。”叶芝道,“猎魔人多半是有师承的,且一定是超凡者,获取魔药的路子也比冒险者多得多。”
“你怎么问这個?”叶芝又道。
“我以前认识一位猎魔人,他热爱打牌,天塌下来也没有打牌来得重要,最后被暴民用草叉捅死了。”钻牙唏嘘道。
叶芝:“……草叉确实挺克猎魔人的。”
钻牙严肃道:“这说明,打牌害人!”
叶芝:“……怎么还升华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