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了这么长时间,就算你感觉不累你的身体也会累的,就当出去放松一下。”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叶执笔看着芙兰达日渐硕壮的肌肉颇有些伤脑筋,一个魔法师长了一身腱子肉也太恐怖了,又不是人人都能当狂战士甘道夫,女魔法师还是瘦弱一点好!不然别人刺客好不容易近身了,却发现你比他还大,场面岂不是很尴尬。
“好,我收拾一下衣服。”
叶执笔看到芙兰达从箱子里面拿出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居然还有夏天穿的裙子和小巧的红色高跟鞋。
她什么时候有这么多衣服了?
“芙兰达,你老实说,是不是把我给你的金币全拿去买衣服了?”叶执笔给她金币是怕自己短时间回不来,谁知道她拿去乱用,衣服有换洗的几套不就够了吗?这满满的一大箱子确实是有些离谱了。
“啊,不是的,不是的,彼得先生,我看到服装店外面贴了公告说反季节的衣服一折抛售,这些衣服加起来才几个金币呢!”
才几个金币·····叶执笔无奈地撇了撇嘴,女孩子爱美是天性,这次就算了。
“不用收拾了,衣服连带箱子放到我这里吧!”
叶执笔用空间戒指将其收起,这次要出远门,可不仅仅只是去一趟北城,带着这么多东西不太方便,只能再往空间戒指里面塞一塞了。
······
北城。
叶执笔坐着马车只能到北城大桥的另一边,再往前马车夫就不敢去了,他说北城是穷人的地盘,自己在北城待久了都会变成穷人。
叶执笔问他为什么说在北城待久了也会变成穷人,他回答道:“不知道,我父亲就是这么对我说的,他也是一位马车夫。”
贵族瞧不起商人,商人瞧不起普通人,普通人却瞧不起穷人,这种扭曲的观念传了一代又一代,所以南北城永远不可能合并。
“我给你一个金币,开到冒险者公会。”叶执笔怜悯地看着马车夫。
“好嘞,先生,小姐,我就算是背也得把你们背上山。”
马车开到北城矿山下时叶执笔就打发马车夫离开了,没有真的让他把自己背上山,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打工人何苦为难打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