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
这从应天以少胜多,打败那两千余倭寇开始。
每次嘲笑他们武器的倭奴,最终都饮恨在了克制倭刀的狼筅之下。
所以,先遣军即便还不清楚,这里到底是何地,敌人是弱还是强。
但他们早已经确定了,这次的胜利依旧属于大明。
有急性子的士卒,还忍不住大喊道:“倭国小矮子,你们还愣着干什么?”
“要是怕了,就赶紧弃械投降,不然就赶快滚过来送死。”
“你大明爷爷忙得很,等下还要抽时间照顾你们这些矮脚女人呢?”
按照先遣军的军规,肯定是不能做出这种不法之事的。
不过嘲讽敌人么,自然是什么话能刺激敌人,就往外蹦出。
由于倭国的贵族,都以为学习汉字汉化为傲。
所以黎族刚泰是能够听得懂明军的嘲讽的。
他忍不住破口大骂道:“自大的明朝人,死到临头还敢如此狂妄。”
“黎族家族的武士,还有想当老爷的矿工,都跟我冲锋。”
“谁能杀了那个呱躁的明军,我就赏给他一个女奴!”
众武士和矿工,听到临时增加的筹码。
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狼嚎着就向着先遣军冲了过来。
自科协,他们人数虽多,气势也足够旺盛。
但是冲锋的阵型,实在是太散乱了。
近千人对着先遣军一拥而上,却没有撼动他们的军阵半分。
反倒是随着这些倭奴,看不起的大毛竹,一次次的向前刺出。
沙滩上很快就倒下了,近百具倭奴的尸体。
冲锋到了一半的黎族刚泰,看到自己手下的勇士,如同被割倒的稻子一般倒下。
下意识的就放缓了冲锋的脚步。
而随着血勇过后,死伤大半的倭奴武士和矿工,终于反应过来。
他们认为大明的军队有些古怪。
区区几根毛竹,竟然夺走了他们半数人的性命。
就在众多倭奴惊疑不定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