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这话,于欢收起之前假模假式的认错样子,得意的说:
“李云啊,李云。你也看走眼了吧,这可是野地里的玫瑰,杂血中生出的纯血。”
听到于欢的话,高瘦男李云也不淡定了,他走至近处仔细的端详着胡斌。
“诶,别乱摸啊,这是我找回来的。”
打开李云伸向胡斌的手,于欢鸡贼的说:
“怎么样,有了这个大宝贝,首领奖励我还来不及呢,怎么会罚我。”
“真是傻人有傻福。”
李云低声嘟囔了一句。
“嗅嗅。”
“啥笔,你身后有尾巴,我闻到生人的味道了。”
皱了皱鼻子,李云嗅到了陌生的味道。
虽然跟一本正经的李云不对付,但对他的狗鼻子于欢还是很信任的,将胡斌放在一旁的角落里。
“别再躲躲藏藏了。”
李云拔出刀子,对韩戈藏身的地方喊道。
“我身上的味道很大吗?”
戴着面具的韩戈缓缓走出。
他原本想走的,听了二人的对话再结合那个昏迷的人,韩戈已经大概猜到这事与自己无关了。
但有两个原因促使他留了下来:首先就是在于欢将背着的男人放在地上的时候,韩戈认出了那是他的小老弟胡斌。
二是,那个高瘦男声称闻到了自己的味道,如果自己不在这搞定一切,天知道他们会不会跟着自己。
像这种见不得光的组织,不是最爱搞这种斩草除根的事,路过的蚊子也得拍死。
“对其他人来说绝对微乎其微,但在我看来就像花团中的烧焦味一样刺鼻。”
没有察觉出韩戈的杀意,尽量控制自己不去看那张吓人的面具。
李云努力回想着大哥教过他的对敌之策,要表现的从容不迫、贬低敌人、拔高自己,让敌人的心里充满压力。
“跟他废话那么多做什么?没闻到兽的味道,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于欢拔出匕首风一样冲向韩戈。
“唰。”
击无不破的虚空双刃刀,在幽黑的夜里划过一道黑色的弧光。
“啊!”
凄厉的叫声响彻在偏僻的小巷,于欢的动作很快,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付出的代价不过是自己的双手而已。
凭着一腔悍勇,在胡斌和房来燕眼中于欢简直势不可挡。
但当对手换成韩戈时,没有经受过专业训练,也没和真正的好手过过招的于欢,她的动作实在是有一些‘大开大合’,或者说破绽百出。
“别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