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了出去闯荡,随后就带着这条哈士奇去了远方,在城里的一家麻将店打工。
他当了个清洁工,在这里包吃包住。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不知不觉,三年即过。
这三年来,李清一开拓了视野,接触了网络,学习了知识文化……
麻将店里面。
“哈哈哈,清一色,我胡了!”
麻将桌旁的一个膘肥大汉应该是赢了一局,哈哈大笑出声。
与此同时,嘭的一声响起!
一颗紫色的珠子从李清一破旧的口袋里掉了出来,砸在了地上。
李清一衣着干净破烂的白衣,他正在用拖把拖地,一不注意把紫珠弄掉了出来。
此刻,这颗珠子成为了在场的焦点。
赤裸着上半身的膘肥大汉眼睛冒光,傲然屹立,他那小小的眼睛打转道“清一色,你把珠子拿给我看看,今天‘清一色’我赢了,你暂时不用拖地,可以先去休息。”
这个膘肥大汉就是这家麻将店的老板,蛮横无理,他时常刁难李清一。
小主,
“清一色”这个外号就是膘肥大汉给他取的。
李清一讪讪的笑道:“老板,这颗珠子对我很重要,我不能给你,请你见谅。”
“哦,莫非是传家之宝,哈哈,穷鬼,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东西。”膘肥大汉再次笑出来了声。
“三十六计之走为上计,跑!”
李清一知道膘肥大汉不得到珠子,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他马上捡起珠子就往外面跑。
“嘭!”
李清一刚跑出门,居然在门口踩到了一大坨狗屎,他的脚一滑,身体前倾便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道路上。
他的身体似乎是附有魔力一般,飞出了几米开外。
“草率,踩到狗屎了 ! ”
“杂毛,你干的好事! !”
“靠,这个死舔狗! !”
“……”
李清一的心里把杂毛骂了无数遍。
“我的狗屎运呢?”
“怎么感觉是要死了......”
李清一撞破了脑袋,他的意识也逐渐迷离。
“嗡、嗡……”
那颗紫色的珠子闪着紫光化作一道流光钻进李清一的眉心里面。
当紫珠进入李清一的头颅之后,他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异样。
方圆百里的风吹草动、婴儿刚出生时的哭啼、蚊虫嗡鸣……他感受的一清二楚。
同时,李清一还发现,他可以感知到鸟儿的歌唱、河流的流淌、树木的呼吸,甚至能感受到大地的疼痛。
“这是什么匪夷所思的力量?”
“我怎么可能会有如此诡异的力量?”
李清一感受不到疼痛,唯有震惊!
可以直观看到,躺在地上的李清一刚开始是头部被紫光掩盖,然后是胸腔,最后是全身,似乎这个紫光想要把它吞噬了一般。
紧接着,一条硕大的哈士奇从麻将店里窜了出来,依偎在李清一的旁边。它的红眼睛闪烁着神秘的光芒,直勾勾的盯着李清一,仿佛在告诉李清一不要大惊小怪。
“三年时间已到,该走了。”
杂毛的眼珠子散发出了诡异刺人的红光。
随后,李清一和哈士奇就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
“我草,这年轻人?!”
“上帝,哦买嘎! !”
“……”
路边,大爷,老外等人的惊呼声还回荡在空气中。
......
(全书完?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