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复仇之人

放开那个女巫 二目 1138 字 2个月前

图拉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酒馆二层,欣赏楼下往来不息的顾客。.

这是他的酒馆,也是他的领地,因此图拉姆按照自己的喜好,把它命名为了头骨酒杯,并重新装饰了一番,还在入口处悬挂上了一连串残缺不全的头骨,作为酒馆的标志。

尽管在五年前,它还不是叫这个名字来着。

那时候叫什么来着?

妖精森林……或是妖精花苑?管他呢,反正已经不重要了,图拉姆喝了口盛有火灯笼果的烈酒,让火辣的味道充斥舌根。如此柔弱的名字不适合染血之地,这里看不到妖精或是妖精般的女子,骨头倒是要多少有多少。

每次战斗之后,铁砂城外围就会留下一堆尸体,比起容易腐烂的皮肉,他更喜欢埋在热砂中烘烤而成的白骨,特别是头颅部分。

首先,它具有恐吓作用,能让那些来借酒闹事的家伙明白,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其次,它确实能盛酒,这样可以少买几个酒杯。

毕竟前者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总有一部分脑袋天生畸形的蠢货认为所有地方都跟他自家后院一般,而他的对手则都跟只会哭哭啼啼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在一个经常出现闹事者的地方,易碎的陶器和玻璃可不是什么理想的容器。

打量每位顾客是图拉姆近些年养成的习惯,出入此地的人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半死者、将死者和死者比起身份,他更喜欢这样来区分众人。半死者来此的目的很简单,喝酒、赌博、玩女人;只要他们保持目前的行事状态,基本都能走完剩下的一半路程。而将死者大多是看门狗,或是来打探情况的挑战者,他们已经把脑袋放在了刀剑下,随时都有可能搬家。

至于死者嘛……当然就是那些闹事之徒了。

图拉姆重点观察的对象既不是半死者,也不是死者,因为前一种甚为无趣,后一种只有在死时才能带来那么些许欢愉。他最喜欢看的是将死者,在他们身上,图拉姆能看到年轻时的自己。

那时候,他也和他们一样,手中握着尖刀,身处众多氏族羡慕的染血之地,眼睛却一直遥望着铁砂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