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好疼。这个水里边儿是什么药?这么痛。”王献之惊讶的说道。
“这里边儿全都是杀菌的中草药。就好了,不会对你的脚有什么伤害的。”夏景天解释道。
王献之没有说话,而是乖乖的继续泡着脚。
“这个王新志可真是够痴情的,为了不娶公主竟然把自己的双脚给废了。”李紫萱说道。
“和王羲之两个人虽然是父子,但是两个人的性格却有着天差地别。
王羲之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但是他的儿子王献之却是一个非常低调谦虚的人。”夏景天说道。
王献之虽然才华横溢,而且与他的父亲齐名。但是他不盲目自信、不狂妄自大。
有一次,王羲之到京城去,临行时在一堵墙壁上题字。
献之悄悄拭除了这些字,另外写了几行字在原处,自己满以为写得较好。后来羲之返回看到了,感叹地说:“我去的时候,醉得真厉害啊!”献之听了,心里才惭愧不安。
由此可知,王献之在发扬长处、勇往直前的同时,深刻内省自己的不足,正是这种知不足的精神,使他能不懈追求,最终成为书法大家,与其父齐名。
王献之成名之后,其书不轻易予人。“人有求书,罕能得者,虽权贵所逼,靡不介怀。偶其兴会,则触遇造笔,皆发于衷,不从于外,亦由或默或语,即铜鞮伯华之行也。
初,谢安请为长史,太康中新起太极殿,安欲使子敬题牓,以为万世宝,而难言之,乃说韦仲将题凌云台事,子敬知其指,乃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知魏德之不长。’安遂不之逼。”《书断》权贵相迫,他偏不写;而别人未请他写时,他却欣然命笔,如羊欣在白天睡觉时,献之在他的白绢裙、带上写字。
据传有一好事青年,特意缝制了一件精白纱长衣,穿着前往王献之处,引起了王献之的兴趣,于是就在青年的衣服上恣意书写了一番。
这青年刚出门,旋即被求书者蜂拥争抢,衣裂布碎,只落得一袖子尚在其手中。
王献之写字完全是“兴之所至”,抒情写意而不勉强应酬,一派魏晋士人的风度。
王羲之的双脚经过泡了一次之后,便是感觉双脚没有那么的疼痛。
“多谢夏医生还有理教师,抱着个双脚非常的舒服,也不感觉到疼痛了。”王献之感激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