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费尔奇像个大魔王似的。”艾伯特对双胞胎给费尔奇的评价觉得很好笑,有点像以前的学生把严厉的舍管大妈当成老巫婆的即时感。
“不,大家都讨厌他。”弗雷德一脸认真地说,“连珀西那种人都这样说了,我实在想不出其他不相信的理由。”
“什么叫连珀西那种人,他不是你哥吗,这样说自己的家人真的好吗?”艾伯特忍住想吐槽的冲动,从口袋里掏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转身对三人道,“好吧,时间差不多了。先去大厅吃早餐,然后,到城堡各处走走。”
这一次,他们走艾伯特早上走的那条路,双胞胎对密道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经过移动楼梯时,没有等待,顺利抵达门厅。
走进礼堂吃早饭的时候,四张长桌子基本是空的,被施了魔法的天花板灰蒙蒙的一片,随时可能会下雨。
“我们估计是最早起来的那一批。”乔治·韦斯莱正用餐刀切着盘里的土豆,抬头环顾空荡荡的礼堂,用略带无奈的口吻说,“我都不记得上次这么早起是什么时候了。”
“三年前。”弗雷德忽然说。
“你居然还记得。”乔治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兄弟,“该不会是猜的吧?”
“当然是猜的。”弗雷德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居然当真?”
“果然是这样子。”
“你在画什么?”李看问道。
“记录我们刚刚走过的地方,我准备画张霍格沃茨的地图。”艾伯特把羊皮纸一翻,让他们看上面的内容。
“我更好奇你手上那是什么?”弗雷德盯向艾伯特的钢笔,他发现艾伯特一直在画,但却始终没有沾墨,这很不正常。
“你说这个?钢笔,麻瓜们使用的它写字,羽毛笔可没办法随身携带并使用,用起来也不太方便。”艾伯特把自己的钢笔递给弗雷德,这是赫伯买给他的生日礼物,虽说不算是什么好货,但也已经用了好多年了。
“感觉有点像羽毛笔。”弗雷德瞧了瞧笔尖说。
“当然,钢笔的原理和羽毛笔差不多,它的优点在于能储存墨水,能持续使用很久。”艾伯特把羊皮纸递到三人的面前,“我们现在的位置在礼堂,出去的话就是前厅,从大理石台阶上去可通向移动楼梯,费尔奇的办公室就在这附近,这里还有两扇通往地下室的门,左边那扇门通往厨房(从楼梯下来的左边),右边我还没有去过,厨房大概在这里,入口是一幅盛满水果的巨大银碗,触碰大梨子就会出现门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