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宰杀彘鸡,让兄弟们吃饱喝足,然后炒制我们所需干粮,其余一切金钱财物,尽数分发给本地庄民,明日五更全军整备出发。”
赵云一边啃着饼子,一边发布命令:“此地距离许昌已经不足百里,最多入夜之前我们必须要抵达!”
一旁的夏侯兰闻言,便搓手期待起晚上的大餐了,啃干粮虽然能对付,但肯定不如正经饭食来的舒坦。
这种深入敌后的时候,赵云他们也不会顾及节省,有好的就吃好的,吃得好才能跑得快打的猛。
“不到百里地,我军明日入夜前倒是差不多可以抵达,只是到了之后我军要如何动作才好,直接攻城的话咱们兵力匮乏且兵甲不齐,恐怕不太行。”
夏侯兰也是一边跟着啃起干粮,一边期待着晚上的大餐,然后就与赵云嘀咕起来。
赵云一笑:“就打他们个出其不意,入夜前能抵达的话,咱们就在入夜后发动进攻,我军行军神速,许昌未必察觉危险,只要动作足够快,一股作气拿下许昌未必不行。”
夏侯兰眨了眨眼睛,有些吃惊:“你小子真要攻城啊,能行吗?”
赵云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小看咱们自己,也不要太高看敌人的能力,我们距离成功也不过就是隔着一道城门而已,然而城门对咱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天堑。”
夏侯兰狠狠地咽了口干粮,神情也有些兴奋起来:“还是你小子敢想敢干,不过若是真的成了,那.”
奇袭许都,俘虏大汉天子,这种事情想想都让人血脉偾张。
至少对夏侯兰来说,若是真的成了,那胜利带来的兴奋足以胜过最猛烈的春药。
到入夜,黄巾便起灶生火宰彘杀鸡,最后与庄民们一起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士兵们就都在吃饱满足之后各自沉睡休息。
百姓们虽然对眼前这支作风奇怪的黄巾充满了好奇和敬畏,但短短一日相处下来,他们就慢慢喜欢上了这支队伍。
至少这支队伍给他们的感觉是亲近,而非是对汉军那样的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