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尼还是有些犹豫,他跟周鸣想的完全相反,认为这份《农业改革条令》实施下去以后,毫无疑问地,农夫的劳动积极性,不仅不会提高,反而会马上降低,更加懒惰。
这些农夫的生存目标,无非是保证自己不会饿死而已,家里的余粮,只够一年的口粮跟来年的种子就行了,再多出来的,基本捐赠给了教会,手里不会留下多少。
如果按照莱恩这份《农业改革条令》上规定的:地租减少两成、耕牛和农具租金减少三分之二、取消周工制度,仅仅只是这三条,那些极大减轻负担的农夫,很快就会在领地四处闲逛了,根本不会把心思放在耕作上,种下差不都够吃一年的粮食后,就无所事事了。
不过――
换个思路,站在莱恩的角度,他说的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而且,莱恩也不是没考虑到这个问题,所以他制定的《农业改革条令》上,除了核心的这三条,还有六条起增补作用的条款。
分别是:
农夫的各项杂税全部取消,除领地内的猎物不得乱捕、树木不得滥砍。
农夫田地如出现大规模抛荒与非正常减产,领主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夫田地出产的多余粮食,应以合理价格,统一被领主购买。
农夫可以用粮食,从领主处,优惠购买牛羊马等牲畜,与锄头、镰刀、重犁等耕作工具。
农夫之间允许进行商品交易,交换各自所需商品,且不被征税。
农夫私有财产得到领主承认和保护,且不被随意剥夺。
这六条,按照莱恩的说法,就是在提高农夫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保障了他们的消费积极性。
只有当农夫把他们额外出产的农产品,以各种形式消费掉后,他们才会有动力,去扩大生产,增加生产!
如几头强壮的耕牛、一套好用的农具、一栋结实的房子……都是促使这些农夫增加出产,进行消费的奋斗目标。
如果农夫们把这些目标都实现了,集体奔入小康了,再也没有其他需求了,那好,鼓励生育的时候到了,生两个,有惩罚,生三个,有奖励,生的越多,奖励越多,人口增加,需求又要增加,怎么办?只能继续增加出产。
还有教育、医疗、娱乐等等领域,都可以开辟出许多新的消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