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就是漏!”
沈三哥顿时一个激灵,眨眨眼满是困惑。
“这是这位仙子留存在世间唯一的一张照片!”
“我拍胡先生的日记,就只为了这张照片。其他的,都不重要。”
金锋目光沉凝处,眼瞳星海翻滚,绝世滔滔。那是永生永世也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个老外是阿萨德兰。斗牛士王室王储。这个是汉斯国冯恩徳伯爵。”
听到这两个的名字,沈三哥禁不住吃了一惊。
“照片上还有一个人!”
金锋探出食指遥指阿萨德兰身边!
沈三哥瞪大眼睛死死盯着照片。在阿萨德兰和冯恩徳两个老外的中间,有一个空白之处。
很显然的,这个空白处原先是有一个人的。只不过这个人却是不见了。
民国时候照相不会像今天一样需要排列整齐,还占什么C位。不过这个消失的人却是叫沈三哥费解。
“这个人是谁?”
“你猜!”
顿时沈三哥就笑起来:“锋儿。你还跟我开这种玩笑。”
金锋将照片放进密封袋慎重揣进内包,轻然一瞥沈三哥,指指自己:“我!”
噗!
沈三哥哈哈大笑:“哟,感情锋儿还是从民国过来的豪主。牛逼!”
话刚说完,旁边一个阴测测的男声响起:“这位先生好气魄。一亿四就为了拍一张民国老照片?跟我赌气呐。”
说话这个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无论穿着还是打扮都是一身的大派头。
光是那手上的皇家橡树陀飞轮就足以证明他的身家。
这个人叫朱强。新晋富豪。曾经在一天之内甚至还登上过第一富豪的头把交椅。可惜后劲不足,当天收盘首富也就没了。
前不久举世无三的成化斗彩三秋杯中的一只突然现身魔都,成交价2.8亿。
据说,就是这位坐过一天首富宝座的朱强拍的。
十月初,康熙十二花神杯包佣金抽头1.5亿,也是这位土壕买下来的。
新晋富豪都有一个喜好,那就是买东西。
什么好的,什么贵的,看上就拿下。
富贵之后就要往文化层挤,这是每个富豪都必须经历的过程。
胡适先生是举世公认的大文人,他的东西,自然是最具文人价值的。
本来朱强想着四千万就能把这包日记照片和剪报拿下,一可以彰显名声,二则能凸显逼格。哪知道,半路上却是杀出个程咬金,直接将自己拍没了人样。
这也难怪朱强会没好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