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一章 让子弹飞一会!(求追订!)

“崔律师,您的新专辑销量火爆,您对此有什么预期吗?”

华十二摆摆手,笑着往后退了一步:

“我要说的都差不多说完了,而且评议快结束了,我得回去准备,大家等宣判吧。”

“至于专辑销量”他朝那个提问的记者眨眨眼,“抱歉,这里是法庭,与本案无关的事情就不要提问了。不过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我玩音乐只是业余爱好,所以销量什么的都无所谓的!”

记者们一片哗然,上一章专辑打破华语专辑所有记录,结果你说是业余爱好?

就感觉让他装到了有没有!

专辑盗版商:这逼让他装的,你还不在乎?你特么都诅咒了好不好!

此时合议庭小组,审判长李建国、陪审员王德明、张淑芳,正在商议。

这件案子因为华十二而受到关注,的确让他们很为难。

要知道这个年代还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默认的是‘疑罪从轻’,检方的意见是,既然郭大炮的行为可疑,虽然直接证据略有缺陷,但凭他那些操作,和自己承认过杀人这一点,就洗脱不了嫌疑。

按照疑罪从轻的惯例,不判死刑的话,也得判个十年以上。

可现在还怎么整?

华十二在媒体面前推翻了所有的证据,要是按照惯例再来个疑罪从轻,今天来了那么多媒体,可想而知社会的舆论将会是什么样子?

王德明叹气道:“老李,这案子证据确实不行啊,刀上只有猪血,没人血,这怎么定罪?”

张淑芳附和:“而且华十二那辩护词,引经据典的,要是判有罪,那不被写成冤假错案啊?”

李建国听了两人的意见,点了点头,他已经有了决断。

十五分钟后,法庭侧门打开。

审判长、陪审员重新入庭。

全场起立。

华十二站在辩护席前,目光平静,他注意到审判长手里拿着几张纸——那是判决书。

郭大炮被法警带回被告席,整个人紧张得发抖,嘴唇发白。

审判长敲响法槌:

“请坐。”

全场落座,鸦雀无声。

审判长展开判决书,清了清嗓子:

“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宣告判决如下:”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旁听席上,记者们的笔再次悬在半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大雷犯故意杀人罪,经法庭审理查明”

“第一,物证检验方面。涉案刀具经重新鉴定,结论为‘检出大量动物血(猪),未检出人血’。原鉴定仅做联苯胺试验,未做种属鉴定,结论不完整,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二,被告人供述方面。看守所内‘我是杀人进来的’言论,无其他证据印证,且被告人在法庭上予以否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之规定,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三,其他间接证据。被告人出现在江边、死亡时间重合等事实,仅能证明其有嫌疑,可正如辩方律师所说,相同时间,也有其他路人在场,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他抬起头,一字一句:

“综上所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缺陷,不能证明被告人郭大雷实施了杀人行为。”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郭大炮,无罪。”

“当庭释放。”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死者家属则有人痛哭,有人迷茫。

郭大炮,嘴唇哆嗦着,眼泪无声地滑落。

郭小雪‘哇’的一声哭出来,从旁听席上站起来就往被告席冲,法警没有拦她。

她一把抱住郭大炮,哭得撕心裂肺:“爸!咱回家了!回家了!”

郭大炮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只是死死抓着女儿的手,眼泪糊了一脸。

记者们蜂拥而上,镜头对准被告席,对准辩护席,对准那个站在人群中、正在抹眼泪的肉贩。

“崔先生!请问您对判决结果满意吗?”

“崔先生,请说两句!”

华十二没有躲。他转过身,面对那些镜头,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满意?谈不上满意。”

记者们一愣。

“满意的是,法律给出了公正的审判,不满意的是,我的当事人本来就不该被关这一年多,而且本案真凶,依然逍遥法外!”

“就这样吧,谢谢各位!”他微微颔首,转身走向被告席。

郭大炮看见他过来,松开郭小雪,一把抓住华十二的手,哭得像个孩子:

“国明.国明我.”

华十二拍拍他的手背,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