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慌了,看向身旁的另一位田律师,眼神询问:怎么办?
田律师微微摇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来之前他们对于这场官司做了十足的准备,可是却没想到对方律师会这么无耻。尤其是根本没想到,对方会奔着他们提交的证据来。
李律师面带微笑地看着原告席,虽然没有开口催促,但是那似嘲讽似不屑的目光,刺得王、田两位律师心中怒火中烧,却无力反驳。
旁听席众人也慌了,他们都不熟悉法律条款,在这种场合,一点忙都帮不上。
平安暗自叹息,还得自己出手。好在昨天晚上从系统购买了律法精通,想到这里,起身面向审判长行了个礼,“审判长,我虽然没有律师证,但是我身为原告,是不是也有提出诉讼的权利?”
审判长闻言就是一愣,刚才还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呢,这会儿就有人来递台阶了?
想着前几天接到的电话,对方虽然没有明确指示这场官司怎么判,但是对方也隐晦地提醒了他,国家想要整顿娱乐圈了。挂了电话后,他一度以为是恶作剧或者是原告方不入流的手段,可是看着手机来电的归属地,他又沉默了。
看着兄弟娱乐的律师被对方律师牵着鼻子走,他也急啊,就算是有意偏袒那也得师出有名啊。
“可以,原告被告本人本身也是有权为自己辩护的。”
“谢谢审判长。”说完,平安转身看向被告席,淡淡地开了口,“我去金乌卫视录制一期节目,签的合同里的确是写着对节目组的后期制作没有任何意见。但是,这并不是金台恶意剪辑,完全颠倒艺人本意的倚仗。
合同约束的是双方,虽然金台对后期制作有着绝对的自主权,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金台以牺牲艺人的名誉,形象的借口。虽然金台在合同的履行方面没有触及法律,但是已经违反了道德。
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虽然金台没有违背合同,但是却以实际行动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在法律方面,可以说金台是成功的打了个擦边球,而在伦理道德方面,可以说是罪大恶极。
自古以来,舆论就是一把无形的刀,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多少人被舆论毁了声誉丢了命?金台身为华夏头部的媒介平台,手握掌控舆论的利器,不想着如何为国争光,却沦为以通过视频剪辑去伤害艺人的名誉,形象等方式来获取自身利益,属实没有大局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