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了拍胸脯:“没问题,只要你跟我走,我保证你吃香的(香菜)喝辣的(辣椒水)。”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其实也没有爱上莹儿姐,必须得带她走。我来之前问过自信哥,为啥那么多人想来给我收尸,自信哥说因为莹儿姐是公主,她说我是王子。
我肯定不是王子,我是屌丝。但是莹儿姐有公认的贵族晶牌,不是公主也是郡主。偷跑出来体验生活的大小姐,这种温室里的花朵,不趁机给她拿下了?
莹儿还是有些迟疑,转了下身子,由侧卧改为平躺,显露着傲人的资本,说道:“可是……可是你的火焰是橙红火,爹爹说,这种火的男人都没有出息的。唔……”
我已经趁她不注意用嘴巴堵住了她的嘴。没办法了,关键时刻还是先牺牲一下色相吧。
莹儿的眼睛瞪得老大,事出突然,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不过遇到这种事情,如果忘记了反抗,一般下意识的是感觉对面嘴唇的温度。
所以我屌丝逆袭,翻身农奴把歌唱,足足亲了十多秒钟才抬头擦嘴。以一副糟老头子坏得很的样子说道:“走不走?”
莹儿抿着嘴,模样透露着欢喜,道:“爹爹也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等我一下,我收拾东西。”
我乐了,我靠,电视剧没白看,关键时候还得是直接上嘴管用。
不过我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莹儿不像是还保留初吻的女人,一个吻就将她征服,我未免对自己的吻术太过高估。而且以她的性格,就算刚才是初吻,也不可能面露欢喜吧?
小主,
难道……她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