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卅二章 受谁委托(1更

他们将人赶出家门,也毫无愧疚心。

谁知他们眼里的蠢货弃子周春梅竟然请了律师告他们李家骗婚,而事实上,他们也确实有骗婚嫌疑。

李父李母气得半死,还不得不接受成为被告的现实,他们觉得周春梅没那么聪明能想出办法反告他们,可能是周家暗中托人提点了周春梅找律师告他们骗婚。

还有另一个猜测,有可能是他们的生意竞争对手趁机落井下石,暗中搞鬼踩他们。

当再次庭审时,李父李母不得不坐上被告席,不过,他们有委托律师代理回答问题。

周春梅也上了原告席,同样由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回答或提出辩答,她只需要坐在那里就行。

庭审仍先审李垚杀子的事件,因公诉方的证据属实,也充分,法庭认定李垚是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有残疾的孩子,不存在因长期照顾孩子而情绪崩溃做出过激行为的原因。

之后就是审李垚提出离婚让周春梅净身出户、以及周春梅告李家骗婚的纠纷,原告委托委师与被告委托委师你来我往,各自为各自的委托人尽职,中途还有各方证人出场。

刘桐的弟弟也被传唤至法院,他胆子小,害怕李家,他也害怕周春梅娘家表弟的乐家,生怕自己遭殃,不敢偏帮谁,问什么就实话实说。

李家在开诊所的那位亲戚也被传上证人席,他也没敢隐瞒,将李家怎么将周春梅安排进他诊所的事也给交待清楚。

经过双方律师你来我往的较量,法庭经过合议庭合议,认为原告周春梅指控被告方的罪名成立,李家存在骗婚行为。

二次审庭仍没有宣判,23号才宣判,最终李垚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型,法院判处李垚和周春梅离婚,李家赔偿周春梅三十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周春梅听说能拿到三十万的精神损失费,激动得差点失态,在旁听席上的刘桐也喜形于色。

法院宣判后,李垚与周春梅的婚姻关系就此中止,律师帮周春梅去办了离婚证,并问男方要赔偿金。

李家原本是想用拖字决,不说不给,就说资金周转不过来,一直拖下去。

为周春梅打官司的律师,只对李父李母说了一句话“李先生,周春梅她再笨再有不是,她姓周,她来自梅村周家,与她弟弟打断骨头连着筋。”。

李父李母瞬间明白了律师的潜意思,周春梅姓周,哪怕她与父亲断绝了父女关系,但她身上流着周家的血,周家不可能真的任她被人踩到水底。

周家没什么能人,动不了他们李家,但周春梅的姑姑是乐韵弟弟的亲妈,乐家姑娘不需要动手,只需要一句话,自会有人愿意帮忙踩李家。

明白了律师的潜意思,李父心头一阵犯悸,他终于明白李垚为什么会曝露!

或许,李垚的行动是完美的,如果是保姆在家带孩子,或者是李垚本人或者是他和老伴在家带孩子,孩子窒息死亡就是意外,不可能还有后继事宜。

坏就坏在当时只有周春梅在家,周家就算与周春梅断绝了关系,也不希望周春梅背上看护孩子不利的恶名,必定会找乐韵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