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再谈原创精神

纯原乡 暗墟之渊 1593 字 2个月前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之前应该不止一次提过原创精神,但好久不谈这个话题了,忽然想起来,还是想再写一写,也顺便坚定下自己的初心。

之所以多次强调这个话题,也确实是因为在这个大环境中,真正有原创精神的创作者还是太少,或者说和那些为求利益争相模仿抄袭的商业性创作者比,这个占比太少。

但现实也确实是这样,搬运抄袭更容易火,大多数人的观点基本都是如此,写的再多再好,没有人看,没有钱赚,就没用。

创作从来都是一件长期投入的事情,现在为求短期回报,很多人降低要求,去迎合大众。

迎合大众本身是没错的,而且大众也基本对作品的原创性没多少尊重,毕竟也不是他们呕心沥血去写的,只要看的开心就好。

但对一个创作者来说,能不靠模仿别人,凭借自己的风格自然而然的收获流量,这才是一件最骄傲的事。

创新是困难的,哪怕一丁点也是,但这是必要的,从无到有不容易,需要多试错才可能走通,但走通之后的路就好走多了,只需继续照着模板完善就好。

不过我个人也没有把创作这件事看的非常高大上,在我看来文字就是表达自己的工具,我也把写作看作是一种商业性的行为,毕竟本质也确实如此,我努力去写,然后希望换来众人的赞美和打赏啥的,这本来就不丢人。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我创作的时候,并不用心,事实上我在写一首诗的时候,还是很投入很认真的,有时候侥幸写出不错的东西,我也会如获至宝,为它的诞生感到喜悦。

作品本身是纯粹的,虽然是人创作的,却比人圣洁的多,许多想象之中、现实中无法达到的境界,在文字中也可实现。

另外补一句,我并不喜欢以诗人自居,我深知自己只是个擅长用文字投机取巧的家伙,内在灵魂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我写的也不是诗,怎么定义无所谓,我只知道这是我想表达的东西。而且,我真不喜欢以诗人自居的某些人的虚伪和清高。

整理了一下自己目前以来写过的,发现基本大差不差就那几种类型,从题材上看,有幻想类,思考类,国风类,文艺类,人物类,苦情类,风景类,思乡怀旧类等。

其中苦情类是写的最多的也是质量最参差不齐的,而人物类写的数量不算多但基本都写的不错,因为他们本身就有许多东西可作参考,写起来翻车率也低。

我写过的人物有夸父、布鲁斯李、荆轲、杰克逊、三藏、福尔摩斯、婴宁、精卫、愚公等,数量并不多,但大多数我都很满意,像福尔摩斯这首,我觉得写的较接近完美了,毕竟这本书我真看过,虽然是高中时候借同桌的看的现在也忘的差不多了。而且,写福尔摩斯还有一个很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就是周杰伦《夜的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