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野兽不会带着猎物到处走。他们会把它埋起来,挂起来,或者在某个地点吃饭。
走来走去吃饭是狼的习俗,还是个体狡猾的智慧?问也没有意义。我们对狼一无所知。
过了第一个交叉点季度。
只听到紧张的脚步声,哪里也听不到枪声或喊声,所以菲勒蒙和威尔逊如期通过了交叉点。第二个交叉点也是如此。
“照这样下去,最后会见面的。”
菲勒蒙十分理解威尔逊的不安。因为痕迹从某个瞬间开始就没有出现,所以甚至产生了不安的妄想,是不是爬过了墙。
等等,狼能翻墙吗?
“狼是群居动物,这是它们最大的特点。”菲勒蒙说道。
“如果只有一只狼,它不会如此大胆地狩猎。而如果是狼群,为了照顾幼崽,它们就不会选择太过偏僻的路线。”
这已经是菲勒蒙能做出的最大胆的推测了。说出来之后,他心中的不安反而减轻了不少。
然而,就在他们即将抵达第三个交叉点,也是所有队伍最终汇合点的前一个路口时,意外发生了。
“前面!”菲勒蒙压低声音,提醒道。
一只体型巨大的灰色野兽出现在他们面前,幽蓝色的眼睛闪烁着冰冷的光芒,仿佛在静静地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开枪吗?”威尔逊毫不犹豫地问道。他的反应很快,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等等。”菲勒蒙阻止了他,并迅速分析着眼前的形势。
他们的计划失败了。这只狼似乎早已识破了他们的意图,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发起攻击。
如果继续拖延时间,在最后一个交叉点汇合的另外两组人就会发现他们这边的情况,从而包抄过来,切断狼的退路。
与其现在就与狼交战,给它逃跑的机会,不如先静观其变,等待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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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汇合,如果它轻举妄动,就立刻开枪。”菲勒蒙果断地下达了命令。
虽然省略了很多细节,但威尔逊毕竟是经验丰富的警探,不需要他过多解释也能明白他的意思。
寂静并没有如期而至,猎犬被拴住,只能焦躁不安地狂吠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菲勒蒙快要被这令人窒息的紧张感压垮的时候,那只狼终于动了。
“砰!”
菲勒蒙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那只狼似乎知道枪械的威力,在子弹射出的瞬间做出了躲避的动作,但还是被击中了肩膀,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
“砰!”
第二声枪响来自威尔逊。然而,这一枪却落空了,子弹射向了相反的方向。
菲勒蒙心中一惊,猛地转过身,只见一个黑影扑倒了威尔逊。
不,那不是人影,而是一只怪物!
威尔逊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地面。猎犬狂吠着冲了上去,却被随后出现的另一只怪物扑倒在地。紧接着,第三只、第四只怪物也从黑暗中涌出,将他们团团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