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据确凿显示老人存在讹诈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丧尽天良的邪恶表现,应当严格执法,给予相应的惩罚,比如判决其从事煤矿劳动以示惩戒。
对于那些欺负老人、抢夺他们财物的执法者或其他人员,我们同样视为丧尽天良的邪恶之人。无论其行为是否临时起意,我们都应当依法严惩,不容姑息,判决他们去从事挖矿等劳动,以体现法律对邪恶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大法官任嘏与司法部长陈昱皆为疾恶如仇之人,在赵云的举荐之下,陈登、高柔、于禁、王匡、满宠、是仪、董和、司马芝、徐宣、桓阶、王朗、羊续、袁涣、杜预等清正廉明之士悉数进入法院或司法部任职。
当然,如果遇到个别不公正的法官,还有陪审团制度作为保障。嫌疑人认为法官的判决不公正时,立即可以申请陪审团制度,当陪审团成员面临这种情况时,他们肯定会站出来维护正义。
就这样,整个大汉仿佛拨开了云雾,阳光终于照进来了。
三个月后,宪法条例在国会全部通过,同时大汉洛阳烈士陵园也建成,赵云带领所有政府职员前往祭奠。在那里,所有的文武要员都在烈士陵园宣誓拥护《大汉合众国宣言》和《大汉合众国宪法》。
赵云深情地说道:“我们将永远捍卫宪法,因为这就是捍卫所有大汉公民的平等权利。如果未来大汉遍地都是贪污犯,黑暗程度甚于以往任何朝代,那么我们都将是有罪的。我们必须对得起这些烈士,对得起他们的军魂。
他们为之战斗和牺牲,是为了不再受到专制独裁的迫害,为了不再遭受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待遇,为了不再被剥削和压迫。
他们牺牲,是为了他们的家人和孩子能够过上充满尊严和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为了他们的孩子在学校吃腐肉烂菜,给位司法职员,如果遇到丧尽天良的恶,要彻底查,要重判,虽然我们大汉合众国没有了死刑,极刑,但是要让他们余生永远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劳动赎罪。
诸位,请你们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是为了什么参军的?你们又是为了什么选择从军或从政的?难道是为了升官发财吗?
我明确的告诉大家,大汉宪法和现有的制度,将永远不可能再有做官是为了发财这一条路,做公职人员,就是为公民服务的,所有公职人员必须公开财产,我现在提出并签署总统第一条法令,提交到国会表决,若表决通过,截止今天为止,没有公开财产的公职人员,一律将由国会提出解雇,并由司法部介入调查,如果出现违法贪污腐败者将由交由最高法院判决。
以后若要从事公职人员,首先第一条满足条件就是公开财产。公开财产并不仅限于公职人员本人,还包括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有关情况。必须上报纸公开,接受所有人的监督。
我们的宪法庄严承诺,通过保障所有俸禄及公民福利,每一位大汉公民都将远离饥饿的威胁。宪法确保每个公民通过工作所得能维持一家三四口人的温饱生活。将来还会更进一步,大汉公民福利保障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多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