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说吗?”。
“没说,就是哭”。
我一时不确定应不应该告诉她,犹豫了很久,还是拿话遮了过去,说乌头会里人多嘴杂,她又是在胡定归乡长大的,肯定会有所耳闻。
“我觉得不是……”。
从老家来的同族都已经交待过,绝不会透露一个字,其他人根本想不到,既便有所怀疑,也不敢在元祖面前串闲话。
“你不了解情况,小铃一出生就离开了归乡泉,小学是在镇子里上的,老师和小朋友们都把她当成正常的孩子,从来不和胡氏族人接触,她那时才六七岁,也听不懂这些东西”。
传说中,胡定归虽然是一只三趾神鸟,但这并不代表什么,就象人类是女娲用泥捏出来的,一种神灵崇拜罢了,可谁会因为这样,不敢洗澡呢?。
“我姐夫瞒了小铃这么多年,是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异类,甚至不惜……”。
红姨说不下去了,有些伤感:“幸亏这孩子坚强,既然改变不了,那就选择接受”。
“听说你们老家不怎么喜欢象她这样的人?”。
“在新村还好,小铃指的是归乡泉,她的身份在那儿是有点尴尬”。
如今,胡定归乡分为两派,一是归乡泉的正统派,二是周边村寨的融合派,两者之间的争斗已经趋于公开化,明着叫板,由于地处偏远,比较闭塞,经常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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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姓胡的,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
“那儿是大沙漠,啥都缺,种不了地,就靠着游牧和走货为生,最近十几年逐渐兴起了观光旅游,这可是块大肥肉,谁不眼热?”。
一个锅里抢饭吃,自然会有磨擦,遇上脾气不好的,一句话不对付,便大打出手,于是,有人提出了“正统”论,认为只有胡定归的子孙才有资格挑幌子做生意。
怎么证明是胡定归的子孙?三趾!
可后来发现,这个圈子也有点大,索性把与外族通婚的人也划了出去,只有归乡泉的那一小撮,自诩为纯正的胡氏后裔。
虽然只是一小撮,却是整个家族中最有分量的,掌控了大半个胡定归乡。
这种恶霸行为,当然有人要反抗,矛盾一触即发。
“越穷越乱,越乱越穷,我姐夫当初带着胡小铃离开,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然而,问题绕了回来,同益沈家为了变成五趾,扔出去的何止是金山银山,暗地里又干了多少昧良心的事,但至今仍没摆脱三趾的命运,为什么胡小铃会受到上天的眷顾?。
“这个呀,现在不能告诉你,等进了胡家的门,再说”。
她看了看表,一拍腿,站起来:“得,十一点一刻,再聊就来不及做饭了,你瞧外面的那帮爷们儿,除了偷着喝酒就是等着吃”。
白英巴布估计要到后半晌才能回寨子,木雷大爷也不见了踪影,只能由她来张罗。
我欠欠身:“要不我做吧?”。
不就是两三桌人吗?仓库里搁着七八棵大白菜,只要有米有面有盐,保证让他们吃饱,还得把碗舔干净。
“那多不好意思,不过小雅说你手艺不错,正好见识见识,以后和小铃结了婚,也不用找保姆了,别人伺候的不尽心”。
这话真是杀人不见血,不怕你有情绪,胡家的上门女婿,就是这么个地位,还别怪我瞧不起你。
我不在乎,真惹急了,一拍屁股走人,不过乌头会劫持了陶木春,说明他们已经准备对山南农场动手,必须沉得住气,利用这个机会,弄清楚胡大志到底有什么目地。
“姑爷,我们不求你飞黄腾达、有多大的势力,一心一意的对小铃就可以了”。
她掀起帘子,客客气气的让我过去:“你脑子转的挺快,但转的快不见得就是好事,小铃说你有把握找到僧袍,帮乌头会渡过难关,听我一句劝,赶紧打住,倒不是怕得罪沈家,你想想,她爹这么疼闺女,为啥不让她待在身边,非跟着高承业到处跑,就是希望她离开同益古镇,别被卷进来”。
胡大志已经给胡小铃存了一笔钱,不跟别人比的话,够我们小两口在外面过日子的。
怎么听着象是交待后事?。
“……老祖,会不会有危险?”。
“他早知道有这么一天,既然来了,就不怕”。
红姨的脸上略带一丝忧虑,转眼却又一笑:“你不是会里的人,也不姓胡,叫老祖不太合适,先叫叔吧”。
她还让我千万别客气,以后所有开销,全挂乌头会的帐。
打今起,这软饭就算是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