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笑了笑,金莎说的没错,翡翠虽然是缅国主要外销创汇的商品,但是缅国人并不爱翡翠。
缅国人喜爱的是黄金。
这种喜爱,是发自于灵魂的。
在缅国,上至土豪明星,下到平民百姓,对黄金都是情有独钟。
从头到脚,全都是各种各样的黄金饰品。
这就是缅国人眼中的顶级时尚。
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时局长期动荡,所谓的盛世藏玉,乱世藏金,黄金是国际市场永远的硬通货。
玉石之美只有华人才懂得欣赏。
缅国公盘上的明料,赌石,有九成被华人买走。
但是黄金却是缅人消费的主流,再加上遍地的寺庙,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导致黄金不够用了。
这也是朱家老爹,明知道黄金在缅国是畅销品,宁可造假以各种手段进入内地,也不敢在缅国销售。
就是担心让这些军部大佬知道,果敢地区发现了高含量的金矿,果敢地区就变成了政府军重点进攻的对象。
因为怀璧其罪,引来政府军不惜代价的攻伐,最终让果敢人成为缅族权贵开矿的奴隶。
因此,叶青用的这个办法,就等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除了将兵灾吸引到老街市,他什么都得不到。
这些缅国军部大佬,绝对不允许一个外国人参与黄金矿的开采。
叶青微微一笑:“吴瑞是缅族贵族,是掸邦将军,唯独不是军部大佬,想要成为军部大佬,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金莎点点头,吴瑞和冒良一样,虽然是纯血缅族,但是他们的家族,在缅国并不是顶级的,因此,他们才会派来驻守掸邦,腊戌。
吴瑞虽然管理掸邦的手段酷烈,但却保守。
掸邦自古战乱之地,山高水险民刁,就算有一些矿产也开采不易。
更何况这些矿藏,没有像克钦独立军占据的,令人疯狂的原石场口。
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争夺这些微不足道的矿藏,不仅消耗实力,还泥足深陷。
反而不如将兵力抽调出来,参与围剿克钦独立军,总能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