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取了帅换下的作案时所穿的衣裤,为防备其在途中跳崖逃跑及出现其他意外,还找来绳子栓在其腰间,前后各安排一名民警拉着绳子,沿着斜坡的羊肠小道返回。走了近一个小时才走上公路,押上警车。
4月20日凌晨1时许,帅世仙被押送到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初审中,顽冥不化的帅世仙始终低垂着头,神情木然。刑警反复对其进行政策攻心和法制教育,指明其所犯罪行给他人造成的危害。但一接触到实质性问题帅便避重就轻,只是称用刀在两个女孩的肚皮上轻轻划了几下。
时针指向凌晨3时,担任主审的民警,经冷静分析,认为其畏罪心理严重,决定结合其亲情对其教育,摧毁其心理防线。
很快,在正义面前,帅的鼻歙抽动着,将自己的犯罪事实抖了个一干二净。
仅有小学一年级文化、时年24岁的帅世仙,自1997年6月从水市乡核桃村二组嫁给新安乡六组村民刘刚为妻以来,也曾有个幸福的家。然而,时间一长,心胸狭隘、生性好强的她,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丈夫争吵、辱骂;见丈夫在外与其他妇女搭话、出去串门,她也要纠缠不休,无端怀疑丈夫与其他女人乱来。平常见到丈夫喜爱相邻的堂兄刘兴奎家的一对孪生女,不时给侄女买点小礼物,便认为丈夫的钱都花在二女身上,对自己却不冷不热,更是心怀不满。
时间一长,夫妻关系恶化。特别是在生下女儿后,帅得了妇科病,经常腰酸腿痛,全身乏力。为一些琐事,夫妻两人经常打架。平时帅在与丈夫吵架时宣称:“不杀你的话,也要给你做件呆事(方言,指难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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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的一天,女儿的一串玩具项链丢失了,帅便怀疑是刘家二女所偷。怒气冲冲的帅来到刘家,对刘佳两姐妹追问。刘兴奎夫妇均不在家,姐妹俩也极力否认,并被恶汹汹的帅吼哭了。帅还不罢休,又找到在堂兄家帮忙的刘兴奎夫妇大吵大闹。刘之妻张洪娥遂与其发生争吵,双方继而发生抓扯、殴打。被旁人劝开。
次日早晨,邻居刘时朝称捡到一串玩具项链,不知是谁的。张洪娥知道后认为是帅世仙故意找茬子,便跑到帅家质问,结果又与帅发生抓打。
两家于是结下怨恨,从此互不搭话。帅还听见张扬言要喊“牛仔娃”来打,其女儿也跟着如是说,更加气愤。
2001年4月17日晚,因腰痛,帅在家用樟脑酒擦身治疗,又与丈夫发生辱骂。当晚,帅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认为“夫妻关系不好、丈夫嫌弃自己都是张洪娥挑拨所致,自己有病也不给医。愈想愈气,觉得没有什么想头,把那两个女儿杀伤,来报复丈夫和张洪娥。”
次日早晨7时许,帅找到丈夫在外打工时带回家的一把匕首,出了家门。来到刘佳两姐妹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岩垭口”处等候。直到中午1时许,见两姐妹出现后,帅便从隐藏的草丛中跳出来,实施了罪恶行径。
作案后,帅世仙想到“自己杀了两女,刘家肯定不会轻饶,与丈夫关系不好,不如死了算了”便丢掉匕首,沿着水市乡方向翻过山坳,来到距离现场约50余米远的水市村二组小浪沟(小地名)村民李思文的鱼塘边跳进水里。正在鱼塘侧边土地里种花生的李思文夫妻发现有人跳水,来不及多想,心地善良的李思文顾不上脱衣服就跳下水去救人。然而,帅死活不让救,继续往鱼塘中间窜,李妻便喊来在附近的同组村民黄丙华一同施救。李、黄二人抓住帅的衣袖,连衣袖都扯烂了,才将帅强行拉上塘坎。
两人以为其夫妻又吵架了,经多方开导后,帅称:“我不想死了,要回娘家去。”
黄、罗便将其放开,帅便往水市方向走了。
其走后不到5分钟,就见到刘心奎等人抱着被帅杀伤的两姐妹急匆匆地跑了过来。一问才知道是帅所杀,黄、罗后悔万分,连称:“早知道她杀了人,就不救她,让她被水淹死算了!”
帅作案后,十分后怕,逃到距水市乡一公里远的山上躲藏到19日的晚上。见到民警在四处搜山,她害怕被抓,也不敢乱跑。
绵绵的细雨和近30个小时未进食、饥寒交加的她,不得不吞下自己酿造的苦酒。其间,她忍受不住了,解下自己的裤带,拴到一棵树上准备上吊寻死。或许是天理使然,不让作恶者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上吊不久,树桠支撑不了重量,使其跌在地上,脖子上仅留下一圈深深的血痕。
当晚9时许,天上下着大雨,又冷又饿且身无分文的帅,思量着趁晚上下着大雨,回家吃点东西换身衣服不会被人发现,便跌跌撞撞地回到家,敲响了门。恰巧其丈夫出门借医疗费去了,在家的婆婆妈在得到帅“不害人”的保证后,开门让其进了屋。帅换下湿透了的衣裤,吃了婆婆妈帮其炒的半碗冷饭后,正准备睡上一觉,就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擒获归案。
2001年5月23日,黔江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帅世仙依法执行逮捕,12月,帅世仙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