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不愿付嫖资竟杀害三个村妇!1999年南汇县“8·18”凶杀案

晚8时40分许,狡猾的张建龙在距离自家20米的地方自喊张建龙三声,试探警方反应。伏击的民警知道他是在“投石问路”,便纹丝没动。张建龙见无异常,便开门进入家中。楼上的灯突然亮了一下,但又迅速熄灭了。守候在附近的侦查人员迅速缩小了伏击圈,一步步向张家逼近。正当张建龙想骑车外逃时,侦查员如猛虎下山将他就地擒获。

随即,侦查员们将张建龙带回派出所后立即审讯。

张建龙矢口否认,拒不认罪。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反复较量,张建龙终于低下了罪恶的头,交代了杀人越货的详细经过:

8月14日下午2时许他见卖鸭蛋的张晓英在他家房后避雨,便将张晓英骗至楼上发生了关系。事毕,当张晓英向他索要睡觉费时,张建龙以手中无钱相拒。张晓英说他如果不给钱就控告他强奸了她。张建龙听后愤怒之下顿生恶念,遂用铁榔头将张晓英砸死后装入了蛇皮袋扔到离他家约500米一废弃了的沼气池内。

根据张建龙的交代,侦查员们立即赶赴抛尸现场,果真发现了用麻袋包裹的一具女尸。但张建龙交代的尸体是用蛇皮袋包装的,而这具尸体却是装在麻袋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令人生疑。

但由于天色已晚,不便于继续打捞,只好等待次日。

第二天上午9时许倪副局长亲率侦查员,组织打捞尸体。同时由丁副大队长带领重案队继续审讯张建龙。

9点30分在打捞沼气池中张晓英的尸体时却出人意外地又打捞上了具尸体。这时审讯张建龙的侦查员采取了灵活多变的方法和策略,终于迫使张建龙交代了曾先后杀死三人,并抛于同一池内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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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1时,总队法医在解剖其中一具尸体时发现了袋内有第三人的胸骨。遂决定继续打捞出第三具已成一堆白骨的尸体。这些情况迅速上报市局及总队。吴总队长、王副总队长立即率重案支队前来“参战”。

经鉴定其中一具女尸的死亡时间约在4、5天以前。30岁左右,身高1.6米,系被他用锤状物打碎头颅致死,且用蛇皮袋包裹;

而第二具女尸的死亡时间应为一年以前,也系他杀。身高1.6米,用麻袋包裹;

第三具尸体已成白骨状,死亡时间远为二年前左右。女性,年龄在20岁以下,身高1.5米,兔唇。

据张建龙交代两年前8月的一天,他骑车途经周浦时,无意中认识了一自称“小范”的女子,两人商量好嫖宿价格后,张建龙便将小范带回家中。发生了关系后小范执意要回家,张建龙羞恼成怒,便将其用棉绳勒死抛尸沼气池中。

一年以后10月的一天,张建龙在康桥镇三角地一美容店内与一自称是四川的女子相识,两人秘密商讨好嫖宿价格后,由张骑车将女子带回家中嫖奸后也是因嫖奸费发生争执,张建龙将该女子用布条勒死后抛于该沼气池中。

市局吴副局长得此信息后指示:对张建龙的作案动机要彻底搞清,加强取证。并结合本地区失踪人员逐一深挖,防止这个淫棍恶魔还有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