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妻受辱,莽汉挥刀复仇,2002年新绛县“11·19”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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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张军辉脱去作案时所穿的衣服和皮鞋,将匕首藏于西房房顶的彩条布下,其妻李晓梅连夜将其衣服洗涤,并将皮鞋藏于床下的瓦缸中。

不久后,杀人凶手张军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妻李晓梅和其父因涉嫌包庇也被关进了监牢。

一家六口人,三个大人失去了自由,家里只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其情其景,可悲可叹!

死者常怀玉,曾因强奸受到过一次深刻的教训,在村里也受到过他人的拳脚惩罚。他本该以此为戒,反省深思,检点自己的行为,但他却好了伤疤忘了痛,依然我行我素,重蹈覆辙,做出了于法律、于道德都不容的事,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而且给自己的家庭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抚平的创伤。

杀人凶手张军辉,如果头脑冷静,不一时冲动,而求助法律来解决问题,何苦会走上这样一条不归之路呢?

此案的“女主角”张军辉之妻李晓梅更是后悔不已:“悔不该自己的当初,悔不该自己的……,哎,现在说这些都有什么用呢?”在看守所,情绪低落、面容憔悴的她喃喃自语。

2003年8月,张军辉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妻和其父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古人云:饱暖思淫欲,贫穷生贼心。对照此案,那些心存侥幸、有各种非分之想和私心欲念的人是否该有所醒悟呢?

(因可理解原因,除犯罪人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