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做人做到底

地煞七十二变 祭酒 2195 字 2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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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茅这座城市么,套句老话,那就是古老而又年轻。

古老的是她的历史,建城设县、载于史册上可追溯至元明;年轻的是“红茅”这个名字,不过短短十年。

而十年前,她的上一个名字,还叫“綦水”。

“綦”的意思是青黑色,“綦水”是何意自然也就不言而喻。

所以“綦水市”也就是“红茅市”,实则是沿江而建,因水而成。

而现在,李长安便“站”在这条綦水之上。

或者说,在某手机地图的定位上,他李长安一旱鸭子,正大半夜的在河里伏波踏浪咧。

道士咧了咧嘴。

放眼往四周一打量。

一栋栋高低相临、新旧夹杂的居民楼把城市分割出无数错综复杂迷宫一样的小巷。李长安身处其中,只瞧见两侧逼仄的高墙,与高墙间夹着的一条泛红的夜空。

前头,又一道梯坎的尽头,钨丝灯放出昏黄的光,映照出墙上的牛皮鲜广告,地砖凹处污水的反光,头顶缆线上一窜而过的老鼠,以及脚边躺在呕吐物里呼呼大睡的醉汉。

“老师,老师。”(成渝一带对中老年男性的尊称)

醉汉嘟囔了几声,腆着白花花的肚皮,在这滩不大好描述的东西里拱了拱。

“呃……”

李长安明智地决定不再打扰人家。

…………

道士也是初次造访这座小城。

因着离家乡不远,所以他对这座城市也有些许耳闻。大抵是在十年前,綦水这一块儿因着地理条件,多山林而少田土,除却一条水道,交通也不甚便利,所以一直在经济发展上拖省里的后腿。

但后来一家叫“红茅药酒”的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地方发展。所以,“綦水市”就成了“红茅市”,又理所当然的多了什么红茅大桥、红茅广场、红茅大厦、红茅教育园区……

这段往事,在当地人口中显然是一段津津乐道的传奇。

但对于李长安而言,除了城市内药酒广告多了一些,实在也没别的特别之处。打下车的第一眼,入目所见,都是熟悉的坡坡坎坎;耳朵里听到的,也都是带着椒盐味的乡音。仿佛不是到了另一个城市,而是饭后散步,走到了另一个小区。

但渐渐的,李长安却察觉了这座城市的古怪之处。

这座城市的某些居民似乎对他这个外来者抱有别样的兴趣。那个偷拍他的青年虽然行为突出了些,但却不是孤例。他早就察觉到,在人群的某些角落总是会投来一些遮遮掩掩的视线,甚至于偷偷摸摸的拍摄。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李长安细细回想。

是在于袁啸川分开之后?不,应该还要早一些,是在与袁啸川汇合之时。

究其原因。

是向继真他们阴魂不散?是袁啸川惹了什么麻烦?或者是这座城市本身的特异?

道士不得而知。

但无论如何,他都没有在聚光灯下作个观赏动物的兴趣,所以寻了个空当,钻进了某条暗巷,要绕路回自己下榻的宾馆。

然而。

道士显然低估了小城错综复杂的城市建设,也高估了某手机地图的业务能力。

这不。

一个不小心就被“安排”进了河里。

道士把手机往兜里一揣,提溜着吃了大半的烤串。

得。

老老实实找人问路吧。

正巧。

巷子深处的拐角传来一阵人声喧闹。

…………

正如同,大多数二十几许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

大多数十七八岁辍学的小杂皮(混混)也会把自己吹嘘成黑社会。

但方墩儿不同,他固执地认为自己不是黑社会,就是一小混混,顶天算是个有编制的小混混。因为,黑社会得坐牢,而小混混只会被拘留。

所以他舍弃了公司发下的黑西装,固执的在自己四四方方的脑袋上,保留着一头五彩缤纷的杀马特。

但杀马特虽好,就是“刘海儿”有点碍眼。

所以对面这个微胖的中年人尽管笑得怯弱而又讨好,他还是觉得分外刺眼,因为刚才堵这个王八蛋的时候,发丝窜进眼角,一个不小心脚拇指就磕到了墙角上。

“笑你马卖麻皮。”

他抬手就是一巴掌把对方呼到地上,接着,身边得到小混混们立刻一拥而上,拳打脚踢雨点儿一样招呼上去。

这中年男人也颇有经验,并不反抗,只缩起身子,保住脑袋,扯着嗓门杀猪一样的嚎叫。

“救命咯!杀人咯!救命咯!杀人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