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时,汉西省,一个小区内,刚刚上了高中的李梓浩看着面前的回复,感觉有点措手不及。
他就是网上的“我韩信贼六”,懂得不多,属于那种伪法盲。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不是法盲,而是伪法盲。
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等自媒体的发展,出现了很多看起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其实却连半瓶子水都不算的人。
尤其是在法律领域,可能他只是偶尔在网上看到过某个结论,自己都没有去仔细分析,然后就可以靠着这个和人辩半天。
而且十分坚信自己看到的一定是正确的!
殊不知,网上的那些东西,很可能对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直接套娃了。
就比如目前司法界和法学界都有着很大争论的婚内强奸,尽管已经有过不少判例,但是对于丈夫是否可以作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依然存在着很多的争议。
是以,我们现在对于婚内强奸的判断,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这个东西展开来说都可以完成一篇法学论文。
但是呢,在网上很多人看了一些一知半解的话就会直接断定,只要人家不愿意那就是婚内强奸。
在这个问题上周毅也和方大状探讨过,方大状当时举例子说了。
说张三和老婆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也按照法律规定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呢,张三的老婆喜欢半推半就的调调。
就是要稍微反抗一下,然后会觉得更加刺激。
结果有一天,张三的老婆出轨了,然后不愿意和张三发生关系。
但是张三他不知道啊,那他没有调查过,咋可能知道呢。
所以他以为自己的老婆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半推半就,那好了,现在问题来了,张三这种行为,算不算强奸?
然后方大状还说,如果更进一步,张三的老婆平日里喜欢sm,啊,喜欢捆绑,那么张三在这样的情况下,算不算强奸?
说实话,当时的周某人在听到这个例子后直接懵逼。
该说不说,法学人,其实有时候都挺骚的……
例子很极端,但是周毅再次明白了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到底是什么,我们国家不讲判例,哪怕是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是看情况。
书归正题,却说此时,李梓浩不知道怎么说了,他是没想到这个叫阿毅的up主评论区里真的有律师!
“你行你上”,亦或者是“你不懂就不要乱说”之类的话他在过去经常说,结果却不曾想,这次真的出现了一个“我就是行”,“我上我就是比他们强”的家伙,一下子懵逼了。
而且对方发双证都是有讲究的,下面一个手机,手机上显示的就是他刚刚的回复,两个证件就放在上面。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在某个游戏视频的下面见到有人装逼,说这打的是个锤子,然后你出言嘲讽,你行你上啊!
完了对方反手晒出了一张一区王者的截图,而且说了,欢迎挑战欢迎对线。
有心再想杠一句,但是紫星耀月却说了,你可以来找我验证真伪,我来提供食宿,或者你私聊我地址,我去找你。
说真的,今年已经四十多岁的紫星耀月是真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还会和年轻人一眼在网上对线。
可是没办法,对方的言论真的太让人生气了!
而在网上,类似的言论真的不少,蹭热度呗,我们也只是分析一下,并不是说你一定就是犯罪。
所以人家在后面都会来一句,这只是个人的见解。
但是同样,“请求封杀阿毅”之类的言论都已经开始热度疯狂上升了。
显而易见,你较真一下日常中的小事也就罢了,谁也不会管你,顶多会骂一句就你事多。
结果你现在开始管人家大公司的闲事了,好好跪着不行吗?非得站起来是吧,谁给你的勇气呢!
平日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人搞风搞雨,那还能得了!
摆事实讲道理说起来很好,但很多人不喜欢,乖一点不行吗?就知道起诉,就知道打官司,就知道送人进去是吧?
这种言论越演越烈,不过倒没有如同之前那样形成网暴。
也没人敢真的线上攻击周毅,亦或者是电话骚扰什么的。
吃一堑长一智,这网上多少人因为诽谤罪和侮辱罪被他送进去了,大家还是想着谨慎起见。
“阿毅是靠较真起家,我承认他最开始的较真是在较真,但后面这些较真真的是魔怔了,人家公司提供服务,你觉得不行别用就好,干嘛非得这样呢?”
“就是啊,做生意讲究个你情我愿,不愿意可以不用,我们还想用呢!”
“只能说,这是个流量至上的社会……”
便在这样的氛围这样的言论中,周某人已经从帝都赶回了魔都。
当方大状见到周毅的时候,对方正在酒店里舒舒服服地坐着按摩。
“方大状来了?这么快?你们那边就完事了?”
方大状笑了笑道:“完事了,速战速决,咋样,这次扛得住不,要不要再抑郁一下?”
“套路我都帮你想好了,你听听,网红阿毅,因为不堪忍受网络暴力,出现了重度抑郁。”
周毅听到这里笑了,再抑郁一下,这都已经成为他和方大状之间的笑话了。
这年头是人是鬼都会抑郁,反正没出事之前都好好的,然后出事了,就来个抑郁。
到了现在,抑郁症已经被完全魔化,只能说,这大概就是生活吧。
“方大状,你不用劝我,鲁迅曾经说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不就是想让我被封杀嘛,无所谓,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后面那句话没说出口,太羞耻了。
没系统的时候你让我跪着,有了系统你还想让我跪着,那我不是白有系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