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他的道理。
不再与上官素多说,吴忧径直走进府衙,来到公案前,重重拍下惊堂木:“升堂。”
待两班衙役站定,师爷朱明理和县丞邹成秀就位,黄滔和付清被带公堂,具体的细节吴忧没有询问,而是直入主题。
“黄滔,你当众殴打付杰,你可知罪?”
没有询问黄滔和付杰的身份,具体的情况众人都看的很清楚,这些吴忧没有多此一举再询问一遍,对他来说,眼下时间很重要。
吴忧要赶在武安候到来之前,把这件案子落实,一旦落实,别说武安候,就算是夏皇来了,他也占理。
黄家有免死金牌,吴忧清楚,他杀不了黄滔,杀不了并不代表动不了,可如果黄滔自己死了呢?
要弄死黄滔,吴忧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上了公堂,黄滔并不害怕,有免死金牌,他不信吴忧敢拿他怎么样!
“认,我打了你又如何?”黄滔依旧语气嚣张道。
这件事情,众目睽睽,府衙外的百姓全部都是人证,否认没有任何意义。
吴忧看向邹成秀,邹成秀会意,连忙拿着写好的证词,来到黄滔身前。
黄滔接过毛笔,在证词上一勾,随意的扔掉毛笔,表情极为不屑。
吴忧露出了一个笑容,看向邹成秀问道:“邹县丞,黄滔当街殴打付杰,付杰不要赔偿,当如何定罪?”
纨绔子弟打人,府衙必然授理过这类案件,只是碍于纨绔的身份,府衙肯定不会重判,无非就是赔钱了事,长久以来,成为了惯例。
不仅在京都,在其他地方皆是如此,对县衙来说,县太爷不愿意得罪权贵,又有一个台阶下,何乐而不为?
对于苦主来说,不管愿不愿意,也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