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年前,得你相救

“非议?”萧尘澜哂笑,“何为非议?”

“恒王乃太后幼子,陛下胞弟,身份尊贵无比,想娶什么样的没有,却偏偏看上我这个刚和离带着俩娃的女子。”江朝夕压着情绪,语气淡定从容,

“恒王可知,这坊间早有传言,皇室子嗣艰难?”

萧尘澜浓眉一挑,来了兴趣,“略有耳闻。”

“陛下年近四十,后宫妃嫔无数,却无一人传出喜讯,而恒王二十有八,恒王府也如同清汤寡水一般,恒王弱冠多年,府中一个女主人都没有,八个月前倒是在府中养了一个女子,可那女子也就跟昙花一现一般,后面再无任何消息传出。”江朝夕见此唇角一勾,露出一抹嘲讽的微笑。

就差把皇室绝嗣的说法明目张胆的说出来了。

“恒王娶我,难道不是为了我的两个孩子。”

萧尘澜闻言收起神色,眯了眯眼睛,看着她,“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江朝夕不语。

沉默就代表了一切。

“江朝夕,本王求娶你,单单只是因为你是江朝夕,是萧尘澜喜欢的江朝夕。”

“本王还没有无聊到平白无故要替别人养孩子。”

“我府中的那名女子,之所以昙花一现,没有动静传出,是因为本王同她本就无瓜葛,把她带回府中,只是有些事情还没弄清楚。”

“所以,江朝夕,本王娶你,不是因为你是江家的女儿,也不是因为你有两个孩子,所以更不会害怕什么非议。”

“本王要娶的人,从始至终就只是你这个人,从来不是因为你是江朝夕才想娶你。”

“如果娶你,你非得要一个理由,那就是三年前江南初见,你的一瞥一笑都入了本王的心。”

萧尘澜的一番话,让江朝夕觉得她重生在了一个假的南庆国。

高高在上的恒王怎么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来?

三年前。

她三年前何时认识他?与他有过交集?

不对,三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