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一本杂录 我喜欢硬来 1094 字 1个月前

在给她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的小作文里写过,我会以这情感之伤磨我意志之刃。不知她怎么理解,或者说她从来没有理解过。从那时起,今天的种种可能早在没发生前有所设想,所以再心伤和神伤,都从未让旁人看出我的强颜欢笑。

包括本书在内,多少写了十万字。可以明说,都是为她写的。这是十万个文字虽然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下流作文,但承载的是一份情感。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我的全部,虽然简短凝练,但也足够以点看面。只不过,太理想化了。

不过我们人都是理想化的生物,那些祝词祝语,再怎么真心,也不过愿望而已。

这本书的背景也很艰难,上班的时候也坚持写叙述,只有自己知道那段时间每晚有多困,有多累,拒绝了多少加班。学问太薄,见识也太小,学识学识,终归只得那么两分,在身体劳累过度之后再花上两三个小时作文,鬼知道嚼了多少槟榔喝了多少提神饮料。所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了不起,压抑多年的情感决堤以后会给人如此大的动力。

这份情感曾经不曾动过,认识她之前也从未想过会动,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半年前哪句怎么突然正经起来了。这一种突然被读懂的感觉,真好。

和她的种种未来,早都以想过,也写过。所以未来不论哪种状况,都有安慰自己的说辞,也都有所心里准备。

虽说写的用心,但也没有修饰美化自己,虚荣虽然天性。但我努力发现并控制着这一点,虽然它会带给我一定好处,到那时对我的讽刺。有些自负与孤傲,但也并不盲目,所以不是自大。也许我也没自我感觉中的优秀,只是有所独到之处而已。

此刻像旁观者一样回味,少年思无邪,最是动人,是真的。只是常在第三者角度看自己的故事,却少有去看自己的心。

我总是太执着于黑于白,就像感情上我总是太在意明确的身份与关系一样。可这世道本来就是浑浊不堪的,世界本来就五颜六色,是人自身非要定义好坏对错之分。

这所有的文章中,她只有说过一次观点,说的我好像骗子一样。

她是不是我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但我知道我是,只不过骗的是自己而已。如非必要,并不评价定义他人,人对人的感知,永远是那么片面,也永远都在善变。就像誓言与诺言一样,到最后大多都成了食言与胡言,可说出口那刻,大多也是发自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