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萧麦陡升出一股勇气,他相信马的速度一定比人快,经过系统加持的马会跑得更快!
“专心战斗,我一定会赢的!”
沈红梅这边,则一直紧跟在萧麦身后,发出各种奇怪的笑声。
“用不了多久,你一定会从马背上摔下来!”
她有一副流浪猫般的心肠,抓住猎物后,不喜欢立即杀死,非要等到玩够、玩腻之后再处理,猎物反抗越激烈,她就越兴奋。
红鬃马在跑完一段路后,筋骨肌肉完全舒展开来,于是越跑越快,沈红梅的速度有点跟不上了。
但她并不着急,流浪猫有时也喜欢故意放老鼠跑一段路,再嗖的一下追上去捉住。
战马的爆发力,的确比人强得多,连武林高手都要甘拜下风;但耐力不太行,武林高手只要一直追一直追,就能把战马活生生跑死。
毕竟,奔跑会产生大量的热,人类有遍布全身汗腺,可以轻松散热;战马一身皮毛,散热不便,跑久了就会中暑而死。
在沈红梅眼里,萧麦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垂死挣扎。
然而,事情很快超出了沈红梅的预期。
红鬃马驮着萧麦,穿山过林,跃马溪涧一口气从前半夜跑到后半夜。
沈红梅也一路紧追,寸步不让。
她轻功高绝,身体轻盈若羽毛,本来就可以凭风使力,疾步如飞。
为了追赶红鬃马,更是灌注内力于双腿,让本来就很快的速度,更上一层楼。
中途偶遇几个赶夜路的行人、守夜路的山民,都完全看不清她的身影。
只见两道红光,“刷”地一下就从身旁掠过,吓得他们屁滚尿流地跑回家,一个个求神拜仙,祈求百鬼远离。
这场生死竞速,在持续了六个时辰后,终于分出了上下高低。
红鬃马速度丝毫没有衰减,它越跑越快,好似一辆拥有无限油箱的跑车,相反沈红梅则逐渐摸到了生而为人的极限。
“如今起码跑出四百多里地了,我的衣服都已经磨破了,为什么它还在跑?该死!”
沈红梅这会儿,已经抛开玩闹的心理,只想追上前去,将人马俱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