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渣爹一下子也醒不过来了,铃兰直接将他扶起来,靠着椅背,然后开始给他盘头发。
还好是古代啊。
男女都是长头发,若是现代,这还真的不太好办呢。
头发做好,首饰也戴上。
新娘妆容就齐活了。
铃兰这才开始打理自己,她将渣爹脸上刮下来的胡子贴在自己脸上,鞋子也稍微垫高一点,眉毛稍微修一修,往那一站不仔细分辨还真看不出来。
说是娶亲,其实也跟娶妾差不多,并没有太大的排场。
第二天一早。
王家就来人了,一顶小轿,四个轿夫,一个婆子,还有一个丫鬟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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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出门迎接。
那些人本就对百文韬不算熟,加上她还真有几分演技,没人发现异常。
一番客气话之后,她凑过去,压着嗓子对婆子说道,“那贱丫头闹脾气,我给她灌了药,现在晕着呢,需要扶进轿子里。”
婆子露出了然的神色,随即点了点头。
轿子直接抬进闺房,果然是看到床上一人身穿红嫁衣,盖着红盖头。
得了。
婆子一挥手,与那丫鬟上前,扶起新娘子就进了轿子。
“新娘子挺沉啊。”
完事之后,她还抱怨一声。
铃兰就尴尬地笑了笑,“小户人家,偶尔也干干活的,所以....”
轿子走的时候,她又快步跟了上去。
婆子瞪了她一眼。
“就,就去吃个饭,跟我女婿喝杯酒走可以吧。”
几人都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天底下还有这种奇葩爹啊。
嫁女儿还要赶去蹭饭?
而且,这也算不上什么明媒正娶。
“谁是你女婿?说话不怕闪了舌头。”
铃兰讪笑着,一副无赖样,那几人倒也不好赶他,只是狠狠地警告了他一番,不许乱说话,更不许摆什么丈人的谱儿。
她连连点头,没口子地答应着,这作派倒是让人更加鄙视了。
王家几人不由的想:
这百文韬还真贪得无厌,估计就是又想从老爷那里拿点赏钱了。
出门后。
不少街坊都在围观,看到化作百文韬模样的铃兰,一个个都是鄙视连连。
有人在他路过时,还一口唾沫吐在他脚边。
还好是王秀才有点影响力,他家的轿子在旁边,街坊们倒也不敢太过分。
铃兰自然是低着头,不跟人闹起来了。
一路无话。
到了王家,也不是走正门,小轿从侧门进去,直接停在了新房门口。
丫鬟与婆子又将新娘子扶了进去。
期间由于动作大,头上的盖头都吹落一次,得益于化妆技术,还真没人看出来新娘子是个男的。
王家不比百家,有不少下人的。
这天多少也算是是一件事,还是摆了几桌席面,下人们放了一天假,吃一顿席。
铃兰总算见到了王秀才。
他五十来岁,留着长须,头发都有些发白了,也许是心中不耐烦,沉这个脸,倒是像谁欠他八百万似的。
“贤,贤婿,我敬你一杯。”
铃兰慌慌忙忙站了起来,举起酒杯。
王秀才脸色立刻垮了下去。
铃兰赶紧改口。
“王,王兄,我敬你一杯。”
好了。
王秀才脸色更加难看了。
其他下人则是拼命憋笑,生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得罪了老爷。
好在,王秀才还是给了面子。
虽然他极其不情愿,但还是拿起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然后将酒杯往后一扔。
阴沉着脸转身离去。
铃兰脸上的笑容扩大。
今晚妥了!
就在刚才碰杯的时候,她已经将藏在指甲中的药粉弹入了王秀才的酒杯。
五日迷情疯狗粉!
按照系统的说法,这个药粉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人变成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公狗,而且,药效有五天!
啧啧。
想想都刺激了。
更绝的是,那三日唐尸散的药效只有三天。
这意味着三天后,百文韬将彻底清醒而且要面对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王秀才。
兴奋!
太让人兴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