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婚姻大事父亲做主(3)

眼看渣爹一下子也醒不过来了,铃兰直接将他扶起来,靠着椅背,然后开始给他盘头发。

还好是古代啊。

男女都是长头发,若是现代,这还真的不太好办呢。

头发做好,首饰也戴上。

新娘妆容就齐活了。

铃兰这才开始打理自己,她将渣爹脸上刮下来的胡子贴在自己脸上,鞋子也稍微垫高一点,眉毛稍微修一修,往那一站不仔细分辨还真看不出来。

说是娶亲,其实也跟娶妾差不多,并没有太大的排场。

第二天一早。

王家就来人了,一顶小轿,四个轿夫,一个婆子,还有一个丫鬟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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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出门迎接。

那些人本就对百文韬不算熟,加上她还真有几分演技,没人发现异常。

一番客气话之后,她凑过去,压着嗓子对婆子说道,“那贱丫头闹脾气,我给她灌了药,现在晕着呢,需要扶进轿子里。”

婆子露出了然的神色,随即点了点头。

轿子直接抬进闺房,果然是看到床上一人身穿红嫁衣,盖着红盖头。

得了。

婆子一挥手,与那丫鬟上前,扶起新娘子就进了轿子。

“新娘子挺沉啊。”

完事之后,她还抱怨一声。

铃兰就尴尬地笑了笑,“小户人家,偶尔也干干活的,所以....”

轿子走的时候,她又快步跟了上去。

婆子瞪了她一眼。

“就,就去吃个饭,跟我女婿喝杯酒走可以吧。”

几人都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天底下还有这种奇葩爹啊。

嫁女儿还要赶去蹭饭?

而且,这也算不上什么明媒正娶。

“谁是你女婿?说话不怕闪了舌头。”

铃兰讪笑着,一副无赖样,那几人倒也不好赶他,只是狠狠地警告了他一番,不许乱说话,更不许摆什么丈人的谱儿。

她连连点头,没口子地答应着,这作派倒是让人更加鄙视了。

王家几人不由的想:

这百文韬还真贪得无厌,估计就是又想从老爷那里拿点赏钱了。

出门后。

不少街坊都在围观,看到化作百文韬模样的铃兰,一个个都是鄙视连连。

有人在他路过时,还一口唾沫吐在他脚边。

还好是王秀才有点影响力,他家的轿子在旁边,街坊们倒也不敢太过分。

铃兰自然是低着头,不跟人闹起来了。

一路无话。

到了王家,也不是走正门,小轿从侧门进去,直接停在了新房门口。

丫鬟与婆子又将新娘子扶了进去。

期间由于动作大,头上的盖头都吹落一次,得益于化妆技术,还真没人看出来新娘子是个男的。

王家不比百家,有不少下人的。

这天多少也算是是一件事,还是摆了几桌席面,下人们放了一天假,吃一顿席。

铃兰总算见到了王秀才。

他五十来岁,留着长须,头发都有些发白了,也许是心中不耐烦,沉这个脸,倒是像谁欠他八百万似的。

“贤,贤婿,我敬你一杯。”

铃兰慌慌忙忙站了起来,举起酒杯。

王秀才脸色立刻垮了下去。

铃兰赶紧改口。

“王,王兄,我敬你一杯。”

好了。

王秀才脸色更加难看了。

其他下人则是拼命憋笑,生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得罪了老爷。

好在,王秀才还是给了面子。

虽然他极其不情愿,但还是拿起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然后将酒杯往后一扔。

阴沉着脸转身离去。

铃兰脸上的笑容扩大。

今晚妥了!

就在刚才碰杯的时候,她已经将藏在指甲中的药粉弹入了王秀才的酒杯。

五日迷情疯狗粉!

按照系统的说法,这个药粉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人变成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公狗,而且,药效有五天!

啧啧。

想想都刺激了。

更绝的是,那三日唐尸散的药效只有三天。

这意味着三天后,百文韬将彻底清醒而且要面对失去理智只知道发情的王秀才。

兴奋!

太让人兴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