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俩虽然一介女流,可毕竟家世优渥。尤其是我二舅家的那个姐姐,兼具天生丽质,性格又是极好,自然颇受各类“官宦子弟”们的追捧。
因此她俩所认识的“名人”,只比我多,不比我少。
而我也在简述经过后,第一时间向她俩表示出了求助的意思。
也既是借助她俩的人脉,看看能不能联系上李扬,避免新的“战斗”发生。
虽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我并不是真的很想“避战”。我的真实目的,只是想彻底地摸一摸对手的实力。
在一中这个地方,哪怕你只是在篮球场上阴差阳错地投进了一个“超远三分”,都会被传说成一代“球王”。
比如我胸前的“单挑王”牌子,便是以讹传讹的产物。只有我自己清楚,真实的情况到底是何。
敢动手揍赵阳的选手,虽不至于名不副实。但至少真打起来的话,我可以通过姐姐们的“号召”,缩小战斗的“规模”。
如果能变成单挑的话,更是最好不过!
称“王”虽不敢当。但称我一句“单挑届”的行家里手,我还是当仁不让的。
姐姐们的电话回的很快,“不行啊天涯,我俩找很多人去问了。那小子谁的面子都不给。不行你再找表哥试试吧!”
打来电话的,是我二舅家的那个姐姐。小姨家的那个,也管她叫姐。所以那姐俩议事时,最后拍板的,一定是二舅家的孩子。
我本想说那不如找你爸了。
但是我没有。
一是说不出口。
二是“宝中宝”事件,与我“寻短”的事件,刚好前后发生。
二舅在听过表哥汇报的情况后,便已经“蠢蠢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