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大明盐税

“那王家行刺之事罪无可赦,按律当诛九族,抄家问斩自是活该。至于其他盐商,亦不能轻饶,可……”史可法略作犹豫后说道。

他深知盐商贪婪成性,如恶狼般逐利,应受惩处;但又担心此举如同触动马蜂窝,会引发诸多麻烦。他的内心十分矛盾,一方面希望能严惩盐商,为朝廷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又担忧会引起连锁反应。

“其他的盐商自然不能如王家一般对待,可这次也是要敲山震虎,即便不重罚他们,也定要让他们大出血。这次不但要从这些铁公鸡身上拔毛,还要刮下一层皮……此事交予朱戈去办,”崇祯此刻缺钱,有此良机自不会放过。

朱戈所领的暗卫本就是做的之前锦衣卫的勾当,用他们做此事却是正合适。

“待朕重掌朝堂后,盐政必须收回,依旧实行专卖制度。我大明一年所收盐税竟不如盐商获利,此等情形岂有道理?”崇祯恨恨地说道。

对于明朝的盐税,后世的朱友建曾深入细致地研究过。

明朝末期,盐税最高时达到二百五十万两白银,而当时整个财政收入约三百六十六万两白银,盐税就能占到总财政收入的近七成,而纵观整个明朝,盐税的收入一直占到一半以上。

那么明朝的盐产量如何呢?按明代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十个纲,每纲盐引为二十万引,每引折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每年盐产量是六亿斤,当时一斤折合现在五百九十六克,总量相当于现在的六点七二亿斤。

明朝朝廷的盐税收入是:每引得银;六两六钱四分,应得白银一千三百二十八万两白银!但实际上最多时只有二百五十万两白银,盐税大量流失。

参照现代数据,我国食用盐销量八百二十九万吨,人口按十二点七亿,人均每年消耗食用盐十三斤,考虑到后世食用盐价格低廉,还有可能一部分移作工业使用,人均年食用的食盐也就是十斤左右。当然在明末的时候,人均消耗食盐可能达不到这个标准,但暂且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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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洪武、万历时期的官方统计,明朝人口约六千万,那一年消耗的食盐就是六亿斤。

据记载,明朝一斤食盐零售价是三百文,那六亿斤食盐就是一亿八千万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