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上匪徒留下的吉普车,张杰趁着夜色离开了小区。
尽管有黑夜掩护,可依旧有不少人发现了他的行踪。
不少居民站在自家窗户前,看着车辆离开小区。
“哈哈,这小子也终于没食物了,让他装逼,终于遭报应了。” 一位身材微胖的女人子着嘴,语气中带着几分幸灾乐祸。
“别这么说,张杰人品真可以,手里有枪,也不乱杀人,要不是蒋雄人多,我真想去做他的小弟。”女人老公感叹道。
“拉倒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蒋雄有人有枪,他怎么和人家斗。”女人不屑。
此时,张杰正在昏暗的马路上狂飙。
尽管马路上横七竖八地停满了各种车辆,但张杰凭借着高超的车技,一一躲过这些障碍。
他原本想先从小区居民中找几个炮灰出去探探路。
毕竟谨慎行事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
杀掉蒋雄一伙后,他在小区内真正意义上没了对手。
随便扔出一块面包,都会有人把他当亲爹一样供起来。
没办法,小区附近的食物都已经被搜刮的比脸还干净。
光张杰知道的吃人事件就已经好几起。
可以说,只要还想得到食物的人,都要看他的脸色。
为了安全起见,张回到家中,穿上了那件用猫头鹰皮缝制的皮衣。
这件皮衣就算是他用刀去捅,都要花费不少力气才能刺破。
至于手枪,他左右口袋各放了一支。
毕竟拳头再硬,也硬不过子弹。
有装备的加持,出门才能有安全感。
车子在黑暗中一路前行,隔着厚厚的玻璃,除了不断落下的雨水外,偶尔有一些变异动物掠过。
那些动物身形怪异至极,个个体型巨大。
好在车子速度够快,并没有动物追来。
这让他稍稍松了一口气,可他的神经依旧紧绷着,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路途中,他甚至可以看到一些外出寻找物资的人。
当看到有人开着车在雨夜中狂奔时,纷纷惊讶地看了过来。
有人疯狂地挥手,想要搭个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