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第四部分是名篇默写,这说真的,需要去背一下,琵琶行温晓光就忘的差不多了。

剩下五、六、七都是现代文阅读,其实两个字就能讲清楚这部分是什么,那两个字就是:鲁迅。

当年考试一看到文章作者是鲁迅,心都凉了半截。

最后一个部分是作文,他的文采就那样,但一手字写的有棱有角,非常好看。

总之,是不会低于平均水准的。

杨时中老先生找到温晓光也没说什么重要的事,不外乎是说什么时候收作业,如果有人不交该怎么办之类的。

学校生活于他而言大抵也没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事,那时候觉得不得了的,后来想想都是个屁,

一次作业没交,一次考试没考又能怎样?

或许是觉得这里的时间难熬。

但温晓光带着怀念青春的感觉,又添自己学霸,倒也没什么特别讨厌的,同学们都不爱考试,但他很想这样说:赶紧考试吧。

只要考试成绩优秀,对于他的行为,老师总归是有些宽容度的。

现在如果跳出来,不遵守纪律之类的,吵吵闹闹倒是不怕,盛世中华到哪儿还能扒拉不到一口吃食,

但总是会让温晓晓很伤心,而这很没有必要。

况且,鸡飞狗跳的也影响他赚钱计划。

他只想在角落里当个安静的美男子,暂时蛰伏。

上午第三节课是他们一周唯一的体育课,巧的是废信和他一起,这小子的爱好是足球,疯狂的爱,妄图当职业足球运动员的那种。

这45分钟,温晓光同他踢了个痛快,

昨晚的晚睡都没有影响到他,因为17岁,年轻。

踢完之后满头大汗,各自归队,班级里的一帮人去小卖部买饮料喝,但温晓光没去,因为他没钱。

校服外套,用袖子系在腰间,到水池边洗了一下脸,忍不住流汗之后的口渴还吞了几口自来水。

这时听到旁边有声音提醒,“喝自来水很不好的。”

温晓光一抬头,发现是裴小白。

这两天在教室里,他听过一些关于这姑娘的传言,说什么,同班有个谁向她表白,还说从初三到现在,她都谈过两个男朋友了。

不知是真是假,他也不关心,真的假的他都不打算弄出什么狗屁倒灶之类的事来。

校园虽然令人怀念,但大部分只是因为当年的单纯,因为往后再难有什么关系像同学关系一样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