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近午时分,朱珠的后娘于氏从邻村的娘家看望自己身子不适的老母回来,正往家走,远远地看见司家那个据村长说名叫“庭远”的男人背上背着奶娃娃,手里拎着两只野山鸡和两只兔子从山上下来。
于氏羡慕得吞了吞口水。别看司庭远瘦瘦弱弱、冷冷清清的,没想到也是个打猎的好手,听说还时常给村长家送些野味,想来讨好了村长,在村子里立住脚跟且不被饿死也是早晚的事。
于氏眼珠子转了转,她家的便宜大闺女十六了也没嫁出去,下面的弟弟妹妹们可都排着队等着呢,眼瞅着自己亲生的闺女朱琼过了年就满十四了,这可耽误不得,得赶紧将朱珠嫁出去。
今日见了这司庭远,便起了些心思,想把朱珠嫁给他。
原因有三,一来嘛,这司庭远是外边来的,对村里的人和事都还摸不清,更别说深居简出、体弱多病的朱珠了;
二来,她老朱家可以摆脱朱珠这个身体孱弱的“痨病鬼”;
三来,司家和自家成了亲家,日后还愁没野味吃吗?想想以后不用等到大过年就有肉吃,于氏就满脸的笑意。
不过也就一会儿,于氏脸上的笑意便僵在了嘴边,只可惜这司庭远虽然年纪不大,但却已经是个鳏夫,她家男人可是个疼闺女的主,必定不会同意将自家的黄花大闺女嫁给一个鳏夫,更别说这鳏夫家里还有个前头娘子生的拖油瓶的。
这可如何是好?
沉吟了半晌,于氏眼睛一亮,对了,司庭远是个会打猎的,想必也能用野物去镇上换些银两,若是朱大友反对,可以用那野物换来的银两给他闺女请大夫的说辞搪塞一二。
再说了,司家小子还是个奶娃娃,朱珠嫁过去当亲生的养在身边,还怕以后孩子不孝顺吗?
于氏这么来来回回斟酌了不少时候,司庭远早就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