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着话,一阵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由弱到强,从村东方向传了过来。
紧接着,一团艳红跃入众人的视线之中。
地主家的傻儿子……哦不,二舅家的胖小子回来了。
二舅妈心疼二舅一个人在市里没人照顾,于是就带上了猪仔去了阐城。
猪仔好吃,但对做饭烧菜却不感兴趣,打死也不愿跟他阿爸学厨艺,反倒对电子游戏颇为痴迷,且相当具有天赋。
每次溜到孙大福的游戏厅,基本上都是一枚游戏币打通关,时间久了,自然要招来无数迷弟迷妹,妥妥的成为了游戏厅最靓的那个仔。
还特么贼有钱。
随便从阿爸阿妈那边讹点偷点,都够普通人一个月的生活费。还有他那爆出来名号能吓死个人的表哥,时不时就往他口袋里塞钱,一塞就是大几百块。
绝逼是共和国第一批富二代。
不单是看杨锐的面子,更是为了自家游戏厅的生意,孙大福磨破了嘴皮子,晓之以钱,动之以礼,终于说服了二舅,让猪仔担任了他那间游戏厅的形象大使。
果然,艳红摩托车之后,跟了一辆黑色本田。
一前一后驶来停下,打黑色本田车上,下来了戴春风孙大福二人。
“霸哥,去广信打仗你居然不叫上我?兄弟我心都要凉透了,今晚喝酒,你必须自罚三杯。”戴春风春风拂面,自打霸哥认了他当兄弟,他在阐城的江湖地位可谓是日益高升。
三杯加三杯,等于六倍。
多大点事?
杨锐微笑颔首。
“三杯不够,再加三杯,也得算上我孙大福的一份。”当上了老板,这孙大福的口音也纯正了许多。
黄大龙打了圈烟,众人点上了火,刚抽了两口,又看到一辆轿车驶了过来。
梁朝晖率先下车。
“霸哥,晖子向你报到!”
随即把跟在他身后的俩兄弟介绍给杨锐认识:
“小峰,大名叫梁兴峰,跟我从小玩到大,论辈分我还得管他叫声叔呢。”
杨锐负责握手,黄大龙负责发烟。
梁朝晖接着介绍另一位兄弟:
“超哥,混冬莞市里的,他早就跟我说过想认识霸哥,可一直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