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雄心壮志再起
想想自己这几年,借着堪比数据库一般的前世记忆,努力种田,改革,攀科技树,为穆勒家族积攒的财富和底蕴,都超过穆勒家族成为边境开拓骑士以来上百年所积攒的一切了。
然而这一切也无法抵消自己便宜大哥比他先出生三年的优势,再优秀的后代在保守派眼里也不能挑战贵族继承体系,血统论等循规守矩的一切在这个拥有超凡的世界是那么牢固,比原本世界的阶级理念更深入人心。
宁有种乎?
这个世界的贵族们确实是有种的,血脉确实拥有超凡的力量,这确实让路易有些心灰意冷,一遭失败后自暴自弃的产生了干脆去入赘,不再努力了的想法。
再说了,他前世也是早早就考公,去清水衙门摸鱼的主,本来也没那么多雄心壮志。
找个富婆喊“富婆,饿饿,饭饭”啥的,对他这个年代的人来说一点也不丢脸。
尤其这个富婆还是爱丽丝菲尔!
更尤其的是,这个世界里,种族是精灵的爱丽丝菲尔夫人的原配,那个东方来的人类男性早就死了,路易感觉更香了。
以自己做出的农业改革为功绩从国王那里获得的爵士爵位也足够他入赘爱因兹贝伦家族,哪怕爵士这个只能谈荣誉,不能继承,更没有封地的身份,爱因兹贝伦家的大小姐伊莉雅可能够不上,但二小姐克洛伊也很香啊。
——当然,自己还原的冰激凌、布丁、慕斯等一系列现代改良过的甜点提前拉了关系,刷了不少好感也是很重要的。
还有就是他过去几年做出的功绩,也确实足够有名,事实上这次成年后成为流浪骑士之前,早早地就有几家贵族对路易发出了邀请,其中就包括爱因兹贝伦家族。
路易那便宜大哥和便宜老爹能打破守旧派贵族的传统潜规则,给他这个离家当流浪骑士的次子那么多财物,不仅是双方亲情还算可以,除了有部分是他偷摸积攒的小金库外,也确实存着以后关系不能彻底闹僵的想法。
要不然正统的流浪骑士,顶多有一匹老马,一把生锈的武器,和一套皮甲,别说贴身女仆和骑士侍从了,就连多余的行礼都不应该拥有才对,所以路易对这辈子的家人,谈不上特别亲近,但也说不上嫌隙。
路易靠着一清二楚的前世信息大爆炸时代的记忆,在这个中世纪水平的黑森王国里是那么的优秀,优秀到国王都在聚会上开过玩笑,说要邀请他去当国王的廷臣,不然爱丽丝菲尔女伯爵和你非亲非故的,怎么会看上一个小小的爵士,让你去入赘?
开玩笑,入赘伯爵家,那也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入赘的!
咳咳,扯远了。
现在那些打算都可以扔到一边了,顶多当做后备选项,还是要大改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