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冰云,你可是贵客,”娇笑的声音再次响起:“可别慢待了你,咱快进屋吧。”
春生笑了:“看看这八面玲珑的,比我这主人都热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家请的支客。”
崔文可被这软锤子一砸,知道对方是不满她的喧宾夺主,正想也回个软钉子,不吃这不满,话头被人接了过去,
“哎,支客是我,”杨圆场王赶忙举手,大声笑着,弯腰,伸手:“大家里面请!”
宋国治瞅瞅他:“你这是小二,不是,小三儿。回头让三嫂好好教教你。”
杨跃进抬手给他个脑嘣。
大家进屋,落坐饮茶,冰云看着崔文可,三载的岁月有时候并不会让人改变多少,还是那么漂亮,好像更骄傲了,珠光宝气,热烈美艳,高调地奢华。可能金钱的魔力就在于此吧,它能于无形之中让人抬高下巴,变得世故,圆滑,庸俗、傲慢,却会让自己觉得是周至、聪明、美丽、自信。并且沉醉其中,享受其带来的巨大的自我肯定、自我认同的快感,同时,藐视他人,并自得其乐。
她们落座以后,她世故地称赞她的衣服很漂亮:“多少钱买的?”趴头看了看:“这是亚麻的吗?”
当她告诉她裙子是棉布的,是她自己缝制的,衬衫只是亚麻仿制品,一共不到五十元钱时,她咯咯地笑起来,因为这显然还不如她的一只衣袖值钱。
“不过挺漂亮的。”她笑着打着自己的圆场,“想不到你手工这么好。我就不行,笨手笨脚的,缝个扣子都能扎手。”然后便热情洋溢地拉起她的手,认真地端详道:“你真的好瘦啊,可别减肥了。”一边高挺胸脯,一边拉着她的手:“女人瘦没了可不好看。”娇声笑着:“你看你,锁骨都凸出来了,显得脖子那儿很空,戴一条项链就好了。你没带首饰来吗?可以戴一条珍珠的,那种黄色的珠子,金灿灿的,和这套衣服比较配。”
冰云看着那个每一句话都在含沙射影的人,笑了,说者有心,但听者必须无意。她知道一件得体的首饰带给一个女人的光彩,但是她通身没有一件首饰,一粒宝石。她不感到羞窘,却也不能否认自己的虚荣:她也爱那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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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不能动声色,不能任性地抽回手,不能让任何人看到她会因她的话感到刺痛。黄色的珠子?她在提醒她曾戴着那样的珠子见过她。回为没带够钱结账,被她耻笑,最后滞留在富豪的饭店……
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