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因为血缘关系丧失效力,无论冯珍珍和父母冯传和、岳素菊如何上蹿下跳,冯珍珍还是被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判处缓刑之后,冯珍珍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还要定期到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同时法院判决书是面相全社会公开的,冯珍珍不但留下了案底,旁人很容易就能查出她因诽谤自己亲姐姐被判刑之事。
被判缓刑之后,冯珍珍不再像之前一样意气风发,她就像过街老鼠一样遭人讨厌。
因为有犯罪记录的原因,冯珍珍找工作并不顺利,稍微好点的公司,收了她的简历之后,立马就拒绝了她,小一点的公司也不愿意收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
找不到工作,冯珍珍凭着前世记忆买了几支黑马股票,想要靠此翻身。
但她本钱不够,之前打官司赔偿了舒安歌一大笔钱,剩下的钱被父母找各种借口搜刮走。
没有本钱,想靠股票发财,是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冯珍珍又习惯了奢侈的生活。
为了买各种名牌包和奢侈品,营造出白富美假象钓到金龟婿,冯珍珍疯狂进行各种借贷,最后深陷贷款漩涡之中。
冯珍珍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舒安歌,想要和她见一面,通过装可怜示弱,弄一笔钱为自己还债。
舒安歌愿意见冯珍珍一面,自然不是因为突然心软,打算帮一帮她。
她见她的理由非常简单——让冯珍珍彻底放弃从她身上获取好处的想法,摧毁她引以为傲的信念。
装修豪华的办公室中,舒安歌和冯珍珍之间隔着一张宽大厚重的办公桌。
来见舒安歌前,冯珍珍特地换上了最好的衣服,化了精致的妆容。
即使在决定在舒安歌面前装可怜博取同情时,她也没放下自己可怜的自尊和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