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么早他们的感情就出现危机了?王旭决定保持沉默。
“怎么叫就算是”,王霏突然好奇地问,打断了王旭的思考。
“其实我也快忘了,当时喜欢你也就是半年的时间,后来就中考了,也不怎么能见到你了。
那时候你真的很出众,个子高,唱歌好听,长得也漂亮。喜欢你的人其实很多,不过大部分和我差不多不敢说出来罢了,私下里可没少谈论你。
而且你知道,那会儿,男孩喜欢女孩好像是件挺羞耻的事情,谈恋爱都被认为是流氓行为。
没什么人敢说喜欢你,敢说的估计也会被揍死。
刚刚看到你的时候,心突然跳得很快,脑袋都有些发蒙。
这首歌好像是自己就跳了出来,我也就直接唱了出来,感觉挺神奇的,我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写的了。
好像当年就写了,又好像没写,从未落于笔下,却仿佛深埋心底,这首歌似乎天生就是给你的。”
“神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起名字了吗”
“传奇”
“确实,还真是贴切,传奇,这种相遇的方式,这种写歌的方式,好名字,好意境,好传奇。”
“是啊,我也没想到,为重逢,不对,或许这才是咱们的第一次相识,好吧,为重逢的相识”,王旭举起了酒杯。
“为相识的重逢”,王霏举杯。
酒杯轻碰,两个面庞靠得很近。烛光摇曳,墨镜红唇,莫名有种诱惑。酒干了吗?
王旭不知道,酒不醉人人自醉,这种时候,有没有酒重要吗。
靠近,相拥,从未感觉如此梦幻,也从未感觉如此真实。从脸颊到嘴唇,怎么有些热,烛光的火苗似乎烤得人有些燥。
小主,
“你住在哪里?”
这话不用回答,谁都懂该怎么做,王旭骑车,带着背吉他的墨镜女孩直奔小院而去。
什么,那里还有人,让他们滚。
黑马乐队的哥几个还没回来,他们最近都晚归,王旭庆幸,省去了口舌。自行车靠墙,回屋,放好吉他。
灯有些昏暗,屋内很整齐,素色软装,墙上挂着几件乐器,清爽干净,还带点艺术范儿。
女孩有些好奇,正在四处打量,却被王旭一把搂了过来,低头,仔细地端详。
半长的头发漆黑发亮,眉毛粗黑,浓密而整齐,鼻梁高挺的,鼻翼微翕,嘴唇轻薄,淡淡的粉色唇膏,精致中带着魅惑。
王霏仰着头,也看着这个神奇的大男孩,很高,这是王霏从未有过的体验。
王霏身高一米七四,现在的男生平均身高才一米七不到,一米八就算大个了。
王旭这种一米九往上的简直就是凤毛麟角,除了在体育队,其他地方很少见。
大男孩面容精致,甚至可以说秀气,要不是身高太高,说是个女孩儿都不过分。
肩不是很宽,还有点削肩,让他显得有种柔弱的感觉,但配上超级高挑的身高,有一种矛盾的违和感,或者说有点邪气。
最近,王霏心情很是低落,最新的转型唱片市场反应不好,想回京看看男友,男友却跑去南方演出,这让王霏心情更加低落。
直到在大富豪听到王旭的歌,她突然很奇怪地平静了下来。当那首《昨日重现》响起,随着王旭浅吟低唱的演绎,像一记晨钟荡涤了王霏心内的苦闷。
她感觉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为了喜爱的一首歌熬夜偷听的时代。之后的每一天,王霏都会去听王旭的演唱,突然有了一种高中时追星的感觉。
“你在想什么”
“和你一样”
“流氓”
昭君拂玉鞍,上马啼红颊
歌声婉转,舞姿悠扬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