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买自行车

当晚,苏一铭写了三封信。

一封给家中父母,一封给姐姐丽秀,最后一封给许一琳。

本来想写一封给叶辰昕的,但想想她五、六日后就要到韵城上课,所以决定迟几天写,直接寄到她学校。

给父母的信是报平安。

给丽秀的信是询问一下江州二个店近段时间的销售情况,以及介绍了自己在华都租店之事。

在写这封信前,苏一铭昨天下下已发了一封电报给丽秀,嘱咐她汇款一万元。

写信,是把事情说的更清楚一点。

写给许小琳的信,是告诉她店已租好,可能很快就要来华都,让她做好准备,选择好人选,等他的电报。

翌日七点,苏一铭背着包,丢下一句“我上午岀去有点事”,未等还在床上的寝友们反应就走了。

四十分钟后,苏一铭乘车抵达西直门时,王一民已在店中,店外面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已很热闹。

协议签订得很顺利,时间二年,即一九八四年十月三日至一九八六年十月二日。

国庆阅兵节后交给苏一铭表姐。

所谓的表姐,大家也知道是苏一铭的托词,指的是许小琳和她选的同学。

店租二年为元,由于选择一次性付清(苏一铭当场付1万,余款10天左右),王一民很慷慨,再次便宜了900元,只要求付元。

同时,二间店后面的十五、六多平方米内间,二年内也免费提供给许小琳二人居住。

苏一铭很过意不去,本来昨天王一民在店租上就非常优惠了,今天一下子又便宜了900元。

王一民告诉他,女儿是公派留学,他二佬居住在南锣鼓巷四合院不愁吃不愁用,他租店出去主要就想找一个合适的人,租金多少在其次。

他说苏一铭很合他的眼缘,看见他有莫名的亲切感。

协议签订好后,王一民递了一把钥匙给苏一铭,并告诉苏一铭,等他表姐来了可以换门锁。

从西直门回来,寄了邮件,将近中午,寝室里只有王元一个人在静静地看书。

李龙绩、徐方林、樊胜三人去报名学生文艺社团,还没回来。

苏一铭拿出笔,又写了二封信,寄往石城,一封给蔡玉斌叔叔,一封写给大哥苏云梁。

刚写好信,李龙绩、徐方林、樊胜三人从社团报名也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