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浩然的律师平静地听完了对方的陈述,然后反驳道:“我方客户景浩然的《胡椒面》是他经过深思熟虑和多次修改后的原创作品,它的构思、情节和人物设定都是独特的,并且我们有他创作过程的视频和手稿作为证据。”
康智广的律师立刻反驳:“但是,《胡椒面》中有很多元素与我方客户的剧本相似,这不可能是巧合。”
景浩然的律师回答:“剧本中相似的元素可以是巧合,也可以是创作中无意识的引用,这并不等于抄袭。另外,我方客户景浩然一直以来都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着称,他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抄袭他人的作品。”
康智广站起来,神色紧张,嗓音微颤:“我们三人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完成了《胡椒面》这个剧本,并有邮局寄送的证明和电子稿。“
景浩然的律师立刻反驳:“那您能证明您们的《胡椒面》和我们的《胡椒面》是一模一样的吗?您们的剧本中具体哪一段被我们抄袭了?“
法官插话道:“这是关键的问题,原告方请详细阐述。“
康智广似乎有些慌乱,他们在剧本中找来找去,却找不到一个明确的证据来反驳。
律师们的唇枪舌剑不断,众人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他们的交锋中。
在法庭的争辩中,景浩然的律师用事实和逻辑一一驳斥了原告的证据。
最终,法官打断了双方律师的争论,宣布:“根据目前的证据,我认为原告方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方抄袭。因此,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听到判决,景浩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