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然摇摇头,回答道“不一定,真维斯起诉的是络途服饰公司,并非你本人,何生可以派一个信任的职员去,可能让法官的印象不好,但对大局没有多少影响。”
“其实,何生,打官司始终对络途服饰的名声不好,可能会影响销售量,我还是建议庭外和解,如此对双方都有利。”
何家豪无奈的笑了笑,“陈生,不是我不肯做出让步,只是真维斯咄咄逼人,一百五十万的代理费外加10%的利润,传出去,恐怕会成为业界的笑话。”
一百五十万代理费,已经是一线品牌的价格了,更别谈10%的利润。
经手过服装官司的陈然自然知道是过分了,不过他还是觉得,和解是最好的方式,“何生,可不可以让我去跟真维斯谈谈?”
“可以,那就辛苦陈生了。”
“这是我的职责!”
陈然和何家豪所站的位置不同,处理事情的手段方式必然不同,何家豪考虑的是面子,陈然考虑的是如何帮客户得到最好的结果。
在开庭的前两天,陈然终于传来了好消息。
真维斯已经将条件降到六十万港元、利润1%。
何家豪却想多加一个条件:真维斯必须允许络途服饰在原有服饰的基础上推出新产品,并且可以换上络途服饰的商标。
陈然解释道:“合同已经包括这些条款。”
于是何家豪答应了。
当天,真维斯便取消了起诉,报纸上各种不利的消息逐渐消失。
何家豪并没有询问陈然是如何说服真维斯,只是打电话致谢,选个时间请他吃饭。
其实何家豪并不想帮真维斯打开香江的市场,没有必要为络途服饰打造一个对手。
虽然谈妥了代理,但是何家豪不想短时间内支付真维斯六十万,能拖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顺便出一出气,也能让流动资金宽裕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