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赚钱的法子

为此还拿出宋代的例子,说宋皇佑间每年榷酒的收入就有一千四百九十八万六千余贯。这么多的钱朝廷就白白浪费了。朝廷就应该专门设官负责此事,一年下来估计又不下数百万收入了。

由于皇帝让六品以上官员都可以进言,这让许多底层官员看到了机会,看着榷酒、榷盐、榷茶的言论出现,各个官员纷纷查找史书,以史为鉴,看看能不能找出更多赚钱的法子来。

很快就有人把目光投到市舶司,他们发现唐宋没有海禁,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每年税赋都有百万。但大明自隆庆开关以来,市舶司的收入极少。

因此便有人提出,大明自隆庆开关以来,海上贸易远不止设立市舶司的广东、福建两省。其中浙江、南直隶也多有出海经商者,但却没有设置市舶司。

同时福建、广东征收的市舶税,税额极低,国家所得也只有百分之一。出海征税按所谓常例,随意交纳,回船时更全凭吏员自己私意索取。

利润都归下面的官吏了,与其利归于下,管理失控,还不如设定规范统一的征税定额标准,国家获利更多。

于是就有人马上建议在浙江定海、笮浦(乍浦),南直隶浏河、海门这些繁荣的海外贸易港口派驻官员,增设海关征税。不仅如此,还应选择一个“重望大臣”,作为海外贸易管理征税的总负责。

甚至还给出了收税措施,比如船只出港口的时候,根据量船之大小让他们交纳税额,还可以像内地的钞关之税一样,根据货物的的价值收税。不仅如此,还要进港口的税,不要太多,十分之二就行了,这个税并不重。

“盖通番之利不重,则人不往。太重则人兢往。滨海之民,既专其利,四方不逞之徒又从而慕之。故税其出,税其入,不为苛。”

此等言论越来愈多,还有人提出应该屯田、开矿、铸币等等措施。

随着信息发酵,也让那些既得利益者们越发坐不稳了,纷纷鼓动上书说不能与民争利,不得压榨百姓商人,更有甚至直接提出皇帝不能这么爱财贪婪,不能学习神宗。

朱由校对此毫不在意,他就是要让下面讨论,慢慢发酵,都上书,水搞得越浑越好,并且为了扩大四天后的朝议的影响,他还做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