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七魂器——七魄!

法眼内,日记本污秽不堪,浓郁的黑气从日记本上吞吐着,在日记本的中央站着一个虚幻的身影。

模模糊糊看不清具体的样子,但依稀能辨认出应该是个年轻人,也散发着阴森的鬼气。

按照老妈给的杂书上来看,无论是长相,形状还是表现,都跟七魄差不多。

七魄者,阴邪之气为鬼也。

所以.伏地魔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按道门的思想,人有三魂七魄,魂为主,魄为辅,魂飞则人死如灯灭,比起俗世那些教派的传承和民间传说。

道门对魂魄这一块算是专业对口,甚至在这一方面远远超出了西方的同行们。

即使是这样,魂魄这种神秘的东西依然只是显露了冰山一角,还有许多的奥秘等着探索。

但有一点是确认的,那就是想要走的更远,大家恨不得能保持着‘无漏’的状态,连老婆都不想要。

何曾见过分裂七魄的这种操作?

人,分为肉体和魂魄两种,三魂的说法有很多,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认为三魂才是主要的。

比如《云笈七签》中把三魂称作是胎光、爽灵、幽精。

胎光主命,爽灵主识,幽精主欲。

另有一说法,认为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三魂失一魂,则失去很多记忆,失两魂则或痴或傻。

三魂尽失则如行尸走肉,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醒,即使肉身还活着,却与死人无异。

华夏的成语,失魂落魄,魂飞魄散就很生动的说明了失去魂魄的样子。

张潇看着笔记本,原本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终于散去了迷雾,很多解释不通的问题在此刻也有了答案。

怪不得,怪不得。

前世看完之后他最不能理解的问题便是这个。

伏地魔知道自己的魂器全部被摧毁之后为什么不赶紧再分裂一个出来,或者干脆分个几十上百个。

相关的解释有很多,比如崇拜‘7’这个数字,伏地魔讲究仪式感,伏地魔太过‘自负’都有些站不住脚。

从原著里看的话,伏地魔这种人把自己的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只要可以分裂,他肯定会继续分裂。

所以正确的答案是.他只能分裂七个!

再分的话就得离魂,离魂跟分魄的代价可完全不一样。

如果7个魂器是七魄的话还顺带解释了另外一个问题。

伏地魔的前后反差为何如此之大?

张潇还记得伏地魔在上学时是个非常受教授们喜爱,魅力十足的英俊小伙子。

甚至海莲娜这种千年‘幽灵’都没有逃过他的魅力,将拉文克劳的冠冕位置透露给了他。

总而言之,汤姆从一个极具魅力,极具领导力,极具天赋和智慧的斯莱特林。

最早的食死徒都是被他折服而真心崇拜的。

到后面宛若智障,如同精神病一样,除了力量一无是处的没鼻子伏地魔到底经历了什么?

答案就是这个大傻蛋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失去了七魄的平衡,汤姆虽然改造自己的身体抑制了肉体上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