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要哥好似要给人戴帽子!

说完她便转去舞池。

另外一边,

等雷洛转回,

高宾便主动发问,

“洛哥,那吊毛好像很拽嘛。”

“艹,要不要我找人给他套个麻袋?”

当时很少会有人脚踏两条船,

高要点名忠信义要撑雷洛,

那忠信义就不会理会其它派系。

如此,

对于一个字头来讲,

它根本无所谓对方是哪路探长。

只要雷洛点头,

高宾绝对敢派人堵了黎民佑。

雷洛摇头,

“他就是黎民佑,刘福的侄女婿。”

“不要搞事。”

“人五人六的。”

高宾默默把黎民佑记在心里,

这混球是刘福的侄女婿,

又跟洛哥差不多年纪,

看来会是洛哥的主要对手。

雷洛晓得高宾脾性,

便再次强调,

“不要乱搞。”

没办法!

现在港岛当差的就2401人,

而随便一个字头都有几十号人,

要是大一点的,

不说上千,

几百人是肯定有的。

要不是因为字头的势力实在太大,

鬼佬又哪里会改组刑事侦缉处,

然后邀请探长必须熟悉字头?

无非就是要以华制华,

让探长约束住字头嘛!

雷洛真怕高宾犯浑,

便只能看下高晋。

“洛哥,我们有分寸。”

忠信义跟雷洛是合作关系,

而非上下级关系,

唯一能协调他们的是高要,

高晋这么讲是为了宽雷洛的心,

“阿宾说说而已。”

高宾倒不是说说,

如果有机会,

他是肯定要给黎民佑一个颜色看看的,

不过现在么…

高宾看着舞池发呆,

“要哥好嘢!”

却是舞台换场,

高要的舞伴竟然变成了刚刚上去的刘美仁,

这两人舞姿天衣无缝,

看起来好似天生一对。

高宾喃喃道,

“要哥不是要给那混球戴帽子吧?”

“胡说。”

雷洛跟高晋齐齐斥责,

开什么玩笑,

要哥又不认识黎民佑。

更何况,

就算想给黎民佑戴帽子,

那也不能讲出来。

雷洛忙道,

“这是换场,等下就换回来了。”

“阿宾,千万不要乱讲,否则祸从口出!”